发布文号: 财金[2001]250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交通银行,华夏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公司,广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我部决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2001年第三批对金融机构的财务抽查工作。现将此次财务抽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财务抽查时间范围为2000年度,必要时延伸到以前年度。
二、财务抽查的主要内容是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含融资租赁)和管理情况及会计基础管理情况等。具体检查范围如下:
(一)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各有关证券公司本部及若干家营业部进行全面检查。
(二)对各分行、保险公司的检查,包括分行、保险公司本级及其所属的有关分支机构。
三、财务抽查的政策依据为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税收、会计规章。
四、财务抽查的方式:由我部委托中介机构组成财务抽查小组独立进行检查审计,并由我部派专人带队进点。
五、财务抽查从2001年11月下旬开始,2001年12月底以前结束。
请你单位做好接受财务检查的各项准备,并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本次财务抽查的费用由我部专项核拨,各被抽查单位不得向抽查小组支付任何费用。
附件:2001年第三批金融机构财务抽查安排表
2001年11月12日
附件:
2001年第三批金融机构财务抽查安排表
序号 被抽查企业名称 中介机构名称
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 北京中京华会计师事务所
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 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本级(含营业部) 北京科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 华夏银行南京市分行本级(含营业部) 天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5 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市分行本级(含营业部) 中平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华鲁分公司
9 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11 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
1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3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
1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5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