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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27 生效日期: 2007-06-27
发布部门: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安监[2007]109号
各市安监局,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按照《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安监办〔2007〕31号)的部署,省安监局委托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已取得国家总局安全检测检验乙级资质,以下简称质检所)于2007年7月一10月间对全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一次烟花爆竹药物抽检工作,重点检查爆竹类产品是否违规含有氯酸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省局组织本次烟花爆竹药物抽检的范围:全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抽检工作以随机抽检企业、现场抽样方式进行。
  二、  各市安监局要积极配合质检所开展抽检工作。要监督企业配合抽检工作,协助质检所做好抽样、封存等工作,确保抽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  质检所要确保抽检工作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制定详细的检测工作方案,严格对检测人员各项纪律,不得向被抽检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四、  质检所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完成检测任务后,质检所要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工作报告,连同检验结果汇总表、不合格产品汇总表、违规含有氯酸盐产品汇总表、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于2007年11月10日前报送省局。
  五、  通过这次药物抽检,一旦发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购进违规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吊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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