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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07年巢湖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26 生效日期: 2007-06-26
发布部门: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巢政办[2007]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巢湖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7年巢湖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做好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皖政发〔2007〕3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加大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
  (一)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控。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测,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水产品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检验监测工作。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强化源头管理,重点围绕优势农产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加大良好农业规范(GAP)的实施力度。做好农产品认证和追溯工作。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建立可追溯性标识和记录,强化溯源管理,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
  二、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三)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要开展专项抽查,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小作坊要坚决打击,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吊销证照。
  (四)加强食品原料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日常巡查、专项抽查、专项整治等监管措施,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五)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继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
  三、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等问题。重点开展对28类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市场检查与查处工作。
  (七)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大力推广我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简易应用软件,努力提高监管效率。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大12315进乡镇、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的力度,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系统的作用,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依法严肃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发挥“诚信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加强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实现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与群众参与的有机结合。
  (八)继续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着力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指导部分企业参加全国绿色市场认证。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争创省级“三绿工程”达标市。
  四、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
  (九)大力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加强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粮、油、米、面的索证管理和餐(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五、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十)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安全卫生监管。加强对前店后坊食品经营户的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脱节。
  (十一)加强农村食品流通及监管网络建设。开展农村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发展农村食品经营网点,提高统一配送率。提高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发挥农村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作用。
  六、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十二)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争取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十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行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实行“黑名单”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十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按照《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06-2010)》和《巢湖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开展食品安全“三进”(农村、社区、学校)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正确引导消费。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各县区要在7月10日前将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底,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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