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7]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6年秋季,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为鼓励先进,依据《郑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考核奖惩实施办法》(郑政文〔2003〕125号),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6年秋季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荥阳市人民政府等11个先进单位、程秋慧等23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努力,为今后我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2006年秋季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1个)
荥阳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
中牟县人民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
二七区人民政府
金水区人民政府
惠济区人民政府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郑州市农业局
郑州市农机局
二、先进个人(23人)
程秋慧 王 利 张占令 魏秋利 吕红忠
韩兆松 张东辉 王海超 王秋红 郝续生
李新芳 李克伟 段德刚 张勇建 王 昱
杨增中 罗 锦 崔晓若 张治林 漆永和
曲光辉 孟宪贵 李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