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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15 生效日期: 2007-06-15
发布部门: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泸市府办函[2007]8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市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防汛抗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防汛抗旱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长江干流发生大洪水的几率正在增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计较常年偏多,切不可麻痹大意,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加之我市地形多样,汛期的天气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多,山洪灾害防御难度加大。
  我市境内中小河流、水库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局部强降雨是造成中小河流、中小型水库成灾的主要因素。我市中小河流普遍存在防洪标准低,河道泄流能力不足,防洪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一遇强降雨极易发生洪涝灾害。全市水库量多面广,病险多,防洪能力低,水情监测和通信、交通设施不足,已成为当前防洪保安的重大隐患。
  我市抗旱形势不容乐观。入冬以来,我市各区县气温异常偏高、蒸发量偏大、降雨明显偏少。特别是进入今年1月下旬以来,温度异常偏高,蒸发量远远大于降水量,导致我市水利工程蓄水急剧减少,大面积冬水田断水倒旱。进入3月以来,又遇春旱。冬干春旱造成我市部分地区人畜饮水困难,水利工程蓄水锐减且无法得到有效的补充。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还将可能出现中等以上的夏旱天气。
  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我市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对可能出现的灾情必须充分估计,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必须切实改进,对各项应对措施必须及早准备,一定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牢牢把握关键环节,全面落实防汛抗旱的各项措施
  从现在起,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市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总的要求开展落实防汛抗旱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制,严肃防汛抗旱纪律。要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责任制的落实要以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各事业及企业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明确防汛抗旱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能留有安全死角。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及重点防汛单位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防汛保平安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工作的全过程。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雨情、水情、灾情和防汛指令迅速传达。要进一步严肃防汛纪律,市、县两级防汛指挥部要对本辖区内的防汛值班、领导带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履行防汛责任人的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要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水库安全度汛是工作重点,也是薄弱环节,特别要把病险水库安全度汛放在突出地位。汛期全市的病险水库,要加快实施整治工作,要强化管理,要加强水库大坝监测,运行、记录和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汛期水库要留足防洪库容,尤其是病险水库更要限制蓄水,水库管理单位要服从市县两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削峰、错锋等防洪作用。在建和整治的水库汛期要继续施工的,必须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和抢险准备。
  三是要做好山洪灾害防御。近年来,我市山地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发生频繁,危害严重,伤亡惨重。各区县要进一步制订和完善、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层层落实责任制。要加强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监测和预报,特别要预先确定安全撤离路线,发现异常及时做好预警和人员转移,做到早预报,早预防,早转移,少损失。此外,山洪灾害易发区要加强宣传普及防御山洪灾害知识,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群测群防能力,提高自救能力。
  四是要完善细化防汛抗旱预案。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江河、水库、城市防洪、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防御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队伍“五大防汛准备”工作,将防洪、抢险、救助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按照“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的思路,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使其科学合理。
  五是要加强预报预警。为了随时掌握天气变化及雨情、水情,做到心中有数,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努力提高预报精度;防汛部门要严密监视水情、灾情,做好分析,快速、准确地通报和汇报,充分运用雨情和水文预报做好科学调度,及时做好抢险工作,当好领导指挥防汛抗洪救灾的参谋;通讯部门要确保防汛通讯及时、畅通;各地、各部门要以长期气象水文预报为参考,做好防汛准备,以短期气象水文预报和前期水情为依据,及时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六是要做好涉河在建工程度汛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力度,要对辖区内的各项涉河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涉河在建工程业主、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要对在建工程的各项防洪措施进行检查,要保证工程排水设施正常运转,水情测报系统完善,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储备足够防汛物资,保障通信设施畅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是要加强河道管理。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我市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障洪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设施必须及时清除。对于在河道中乱倒弃土、垃圾等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行为,要按规定严肃查处。采砂业主必须无条件地将采砂机具及相关采砂设备、设施撤离出采砂河道现场,对临时堆放于河道内的砂石料必须及时清运出河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将河道内形成的阻水障碍物、废弃物、堆积体以及深坑、深凼及时认真地进行清障消除和整复填平,基本恢复河道原状,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禁止河道采砂,采砂船舶集中停靠在区县政府指定的地点,不得擅自离开。同时,按照航道部门和海事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采砂船舶的采砂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采砂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是要做好城市防汛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城市排涝设施,及时疏通排水管渠,保证排涝泵站各类机电设备能够随时投入使用;要检查危旧房屋、棚户区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状况、加固措施和紧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将汛期建筑工地的防汛作为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防汛工作的监督,重点检查基坑、边坡以及塔吊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落实城市供水、道路、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的防汛抢险措施,落实供水、公共交通、供气安全度汛生产调度预案,确保汛期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九是要抓好水上安全工作。交通海事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航运船只,水上游乐船只、餐饮船只和其它经营项目的作业船只的防洪安全管理,落实船主及单位的安全责任,汛期要撤离到安全停泊位置,杜绝脱缰失控事件的发生。航运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定的航运规定运营,该封渡、封航的要坚决封渡、封航,严防水上交通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渔业船只的管理,禁止渔业船舶违章载人,加强网箱养鱼船的安全监督,防止发生渔船被洪水冲走,造成水上安全事故。
  十是要扎实做好抗旱工作。各区县要加强蓄水保水工作,积极开辟水源。在确保工程安全的情况下,按照已制定蓄水方案,抓住每次降雨时机,拦截地表径流、堵溪截流,尽力保住境内水源,千方百计增加库、塘、堰、池的蓄水,努力扩大灌溉面积。严格实行灌区放水计划,实行水权集中统一调配。按照“蓄水抓及时,保水抓经常”的要求,在努力增加工程蓄水量的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搞好工程的保水工作。要按“先生活、后生产,先人饮、后灌溉”原则,突出人饮安全重点,充分发挥现有供水和蓄水工程的潜力,制定和落实用水计划,优先保证人畜饮水。同时落实蓄水保水目标责任制,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水源保证。各区县要以“以早制旱、以旱制旱、以调制旱、以改制旱、以科技制旱”为指导,对确无水源灌溉的地区,引导农户果断地改种旱地作物,确保人畜饮用水和减少粮食生产的损失。在饮用水源不足的地方特别是集中供水站水源不足的地方,必要时控制或放弃生产用水供给,并提前做好送水、调水和引水方案,千方百计确保人畜饮水。抗旱服务队要提前做好抗旱机具的检查与修理,合理调度抗旱机具的投入,备足抗旱用油。确保抗旱机具拉得出,用得上。
  三、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力防汛抗旱
  防汛抗旱工作涉及面广,时间性强,社会性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才能搞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共同搞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特别是气象、水文、发改委、财政、水利、电力、城管、规建、农业、农机、林业、公安、民政、交通、卫生、广电、保险等部门在防汛抗旱救灾中承担了重要责任,要按照《防洪法》和《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泸州市防汛应急预案》、《泸州市抗旱应急预案》,各司其责,做好防汛抗旱抢险,灾后恢复等项工作。
  军民联防是夺取抗洪抗旱胜利的根本保障。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的突击队和主力军,各级防汛抗旱部门要主动与驻军和武警部队取得联系,及时通报汛情、旱情、险情、灾情,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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