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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7 生效日期: 2007-06-07
发布部门: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湘办[2007]39号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湖南、和谐湖南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   李  江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第一副组长:   郭开朗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  组  长:   林  勇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
   夏国佳   省司法厅厅长
   成  员:  宋凯楚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世雄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抗美   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唐云景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  岭   省综治办副主任
   刘宗林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胡长清   省林业厅副厅长
   陈梦晖   省水利厅副厅长
   高东山   省建设厅副厅长
   蔡畅元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  宏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泽奎   省信访局副局长
   曾国兴   省政府法制办纪检组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由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云景、孙浩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以下简称“三调联动”)工作的规划、措施;监督、检查全省“三调联动”工作,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对全省“三调联动”工作的考评,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推动“三调联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今后,省“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备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不再发文。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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