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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郑州公铁两用桥连接线延长段项目法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6 生效日期: 2007-06-06
发布部门: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新政办[2007]117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郑州黄河两用桥对于构筑中原城市群核心区建设,实现郑州、新乡两市快速连接至关重要。为加快此连接线建设,尽早发挥效益,经市政府研究,对郑州公铁两用桥连接线延长段项目法人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的项目法人为新乡市交通道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
  二、新乡市交通局作为交通主管部门对项目全过程作好指导、监督、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协调该项目在河南中原黄河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份事宜。
  三、新乡市财政局负责协调项目的建设资金。
  四、市发改委具体负责项目的立项、施工图审批等前期工作。
  五、市国土局负责办理项目需用土地的报批工作。
  六、原阳县、新乡县政府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项目建设中的协调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环境。
  为加快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市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有关单位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通力协作,确保涉及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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