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经贸许可[2007]58号
大田县广坪镇下坪加油站等6家企业:
我委于2007年 5月9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大田县广坪镇下坪加油站、福建省光泽县富祥石化有限公司山头关加油站、福建省光泽县富祥石化有限公司儒州加油站、漳浦县志鑫加油站零售经营汽油、柴油,宁德市蕉城区三都孝福加油船(闽蕉渔F0501)零售经营柴油(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使用期限至2010年11月19日)、福建省南平市玛格润滑油销售有限公司专项配送柴油。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你们于本批复作出后10 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领取手续。
我委联系人:张小莹,联系电话:0591-87833346。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