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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5 生效日期: 2007-05-25
发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07]9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施安全监察制度,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1-4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995起,死亡193人,同比分别下降48.6%、2%。当前,夏季和汛期即将来临,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后,全国及周边城市接连发生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5月6日,中国八冶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兴澄钢厂进行检修时,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5月11日,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TDI车间硝化工段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数十人受伤;5月12日,常州杰宇塑胶有限公司PVC发泡车间施工人员在切割烘箱管道时引发爆炸,造成房屋倒塌,致使5人死亡,2人受伤;5月13日,232省道位于常州漕桥附近的运村运河大桥,西半幅突然坍塌。对这些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领导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想在前,隐患查在前,预案做在前,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加防范,坚决遏制各类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着力维护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察制度,强化生产一线的监督检查,全力消除事故隐患。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制订科学周密的夏季安全工作方案,突出抓好行车秩序管理,严厉查处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强化公交、客货运等专业运输企业的监管,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运输的单位和车辆坚决依法处罚取缔。要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公路的安全性评估和验收制度,凡未通过评估和验收的道路一律不准通车。要加强对各类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车辆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营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确保行车安全。针对夏季和汛期的恶劣气候特点,有关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重点渡口、桥梁的安全检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企业以及不在危化品专门区域内擅自建设的危化品生产、储存新建企业(项目);严格控制和从严审批危化品专门区域外原有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改、扩建项目;全面开展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定期安全评价。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等情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监管,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
   加强消防安全监管。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梅雨、高温季节消防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积极开展农村、外来人口居住地的消防安全检查,预防弱势群体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和指导,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单位自我管理能力。
   加强对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和洞口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安全检查,加强防水施工作业的管理,避免火灾、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和落实防汛计划,加强对防洪沟渠、采场等重要场所和部位的日常检查,做好防洪、防雷电、防坍塌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加强对冶金企业的安全监管。要督促冶金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法规和“冶金三规程”等规程标准,对前期冶炼起重机械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促进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标准化建设。要继续组织开展冶金行业的专项督查,对已投产而没有履行“三同时”的项目,要督促企业完成安全现状评价或补办“三同时”并备案。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工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对技术水平低于行业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坚决依法实施关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按照计划要求,抓紧实施安全生产ABC分类监察制度,对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设备设施不达标的企业施行重点监察。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位。要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千、百、十”工程,结合“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化安全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严厉查处各类事故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依法严厉惩处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并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及其负责人,要加大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力度;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严惩。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6月10日之前把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委会汇总后报市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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