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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确保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20 生效日期: 2008-02-20
发布部门: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高等院校,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单位、行业协会:
  2008年春季开学在即,根据国务院有关保障主副食品供应、维护价格稳定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主副食品供应,保证学生食堂伙食质量,确保饭菜价格稳定和食品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主副食品供应工作
  当前正值全国抗雨雪灾害天气后确保主副食品正常供应的恢复期,各学校、有关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和保持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将党和政府对学生的关心落到实处。把做好学生食堂工作作为当前维护学校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学校适当补贴、后勤严格管理等措施,使学生生活安定、学习安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迎接全国“两会”召开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行。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主副食品采购储备力度
  上海高校后勤配货中心和社会专业公司要充分发挥高校后勤市场主副食品供配主渠道的作用,加强团体采购的组织和协调,增加学生食堂的集中配货和合同储备,确保学生食堂主副食品的正常供应。学校要利用食堂现有储存设备,坚持以主渠道进货为主,增加主副食品采购和实物储备,提高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有关供应企业要与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合作关系,确保货源充足和食品安全。进入高校后勤采购系统的企业要从“长期合作、长远发展”着手,切实体现质量和价格优势,为学校提供充裕的主副食品货源,确保学生食堂供应不断档、不缺货,主要品种价格基本稳定。
  三、完善监管机制,确保主副食品安全卫生
  各学校和有关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食堂主副食品的安全卫生,严格规范采购渠道,建立和完善政府主管部门实施专业监管、学校主管部门实施过程监控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机制,实行肉禽类副食品100%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制度,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严防不符合卫生、检疫标准的主副食品进入学校。
  四、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做好学校学生食堂工作
  各学校、有关企业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明确工作目标,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责任主体,共同做好学生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学校和有关企业要分别制定应急保障预警、最低保障储备的工作预案,研究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如出现市场主副食品较大波动,影响学生食堂正常供应情况,须及时向市教委反映。
  联系人:市教委 沈永明 23116768

上海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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