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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21 生效日期: 2008-02-21
发布部门: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德[2008]13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和《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社政〔200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高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进一步认识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重要性。形势与政策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
  2.进一步明确形势与政策教育的目标和重点。形势与政策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不懈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全过程,帮助学生准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正确处理好思想性和知识性的关系,把思想性作为优先目标,通过有效的教育教学,把知识内化为能力和素质,提高学生对国内外形势的关注度和敏感性,帮助学生养成关心时事的良好习惯,掌握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把握形势的方法,激发爱国主义热情,拓展国际视野,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我国对外政策、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状况、发展趋势、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原则立场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
  二、教育教学管理
  3.以规范化制度化为导向,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课程建设。各高校都必须开设形势与政策课,并列入教学计划和培养计划,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课程建设。形势与政策课本科四年期间的学习,计2个学分,专科期间的学习,计1个学分。实行学年考核制,每学年考核一次,该课程总成绩为各学年考核平均成绩,计入学生成绩册。要充分考虑形势与政策课特点,重点考核学生对国内外形势的认识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考核方法要灵活,可采用开卷考试、调研论文、实践小结等形式。要从编制教学计划、明确教学要求、建立教学组织、开展集体备课、建立成绩档案、反馈教学信息等方面,全面加强课程建设。要把形势与政策课作为重点课程加强建设,开展形势与政策课“精彩一课”的评选活动,努力创建精品课程。
  4.以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为抓手,努力拓宽教育途径。除第一课堂教学外,还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教育资源,努力做到系统讲授与形势报告、专题讲座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讨论、交流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要建立大学生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使学生更直接地了解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新变化;要充分利用“东方讲坛”、“博雅讲堂”等社会资源和各种校内外教育平台,开展相关教育活动;要抓住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事件发生的时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特别是学生先进典型和英雄人物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引导、示范和辐射作用;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实践环节,与“大学生暑(寒)假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西部计划”等活动相结合,统筹安排社会实践的时间、内容和形式。要积极运用网络技术手段,丰富教育资源、拓展教育空间。
  5.以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目标,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式。要深入研究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特点。根据新世纪新阶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回答学生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使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倡启发式、探究式和体验式教育,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形势与政策的内在需求和积极性;要努力把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综合性、实践性和时效性等特点。要面向现实问题,多学科、多角度开展教育教学,着力加强实践环节的设计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参观考察和调查研究。紧扣时代脉搏,积极探索新方式新途径,不断增强教育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充分结合各高校的自身特点,提倡各高校根据学校类型、历史传统、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等实际情况,努力发掘各自的教育资源和教育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形成适合各校特点的教育教学模式。
  三、教材和教学资料建设
  6.用好《时事报告》等教学参考资料。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时效性突出的教材和教学资料建设是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基础性工作。各高校要以教育部每年春、秋两季学期开学前下发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为指导,把《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和《时事》VCD作为学生必备的学习资料,纳入学校教材订购计划,把《时事报告》作为教师教学必备的参考资料,并根据上述资料,结合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和本校特点,加强集体备课,及时编写教学资料或讲义。
  7.建设教育资源库,实现资源共建共享。要在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资源提供系统,积极促进各高校间交流和协作,实现教学资料和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教师队伍建设
  8.严格选聘。要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为主体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要严格把好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的入口关,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必须热爱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熟悉教学内容与要求,具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思想政治工作实际经验,有一定的理论功底,表达能力较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配备高素质的专职教师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专职教师的编制要纳入教师编制。提倡教师结构和学科背景的多元化,辅导员和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的教师、学校党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都可以承担一定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任务,也可聘请地方党政领导、知名企业家、社会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担任特约报告员。
  9.强化培训。各高校应创造条件,每年为形势与政策课教师提供至少一次的校外学习培训机会。要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集中培训、上海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春(秋)季研修班,有计划地安排形势与政策课教师进行国内外考察,使教师不断开阔眼界,丰富教学素材。要通过集中授课学习、教学观摩、教学研讨、参与课题研究等途径,加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的校内培训工作。
  10.加强考核。要加强对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的考核工作,专职教师可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辅导员的考核体系,兼职教师主要考评其实际承担的教学任务,考评结果作为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考核的基础上,各高校要开展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的评优表彰工作。上海市高校优秀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的评选表彰工作将纳入上海市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评选表彰体系,每两年开展一次。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1.明确体制机制。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各高校要有明确的主管校领导和主管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由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和学校教务部门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12.成立教研机构。要成立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具体负责课程管理,完成教学计划。原则上学生人数万人以上的高校,应设1名专职教研室主任和不少于1人的专职教师。
  13.确保经费落实。要充分考虑形势与政策课难度大、变化快、内容新、备课耗时多的特点,合理计算专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或课时费,列入学校教学经费预算。为保证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高校要设立形势与政策教育专项经费,由学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主管职能部门专项列支,用于课程建设、教师培训、考察和教学研究等。此外,要积极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
  14.加强督导检查。要把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作为考核评估高校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建设等评估指标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形成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检查和督导机制。
  六、教育研究和校际协作
  15.重视教育教学研究。各高校要出台相关措施积极鼓励和组织教师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研究,重点研究马克思主义形势观和政策观等基本理论、基本观点;研究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关注国内外大事,及时准确把握动态,不断增强教育教学的敏锐性和时效性;研究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要把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研究纳入上海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系列,并在《思想理论教育》杂志上开辟专栏,支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16.充分发挥“上海高校学生形势政策教学协作组”的作用。要依托“协作组”,积极开展形势与政策课教师队伍培训工作,举办春、秋两季的教学研讨和交流活动,组织好每年1-2次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国内外社会考察项目,整合专家资源,建立上海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专家库,为本市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搭建共建共享的资源平台。要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协作组”开展相关活动。
  本市各成人高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参照本意见执行。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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