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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3 生效日期: 2007-05-23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7]4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政府制定的《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

  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郑交会)是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全国性大型经贸活动,自1995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12届,对促进商品流通和信息流通、加强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河南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成功跻身全国大型展会之列。为进一步将郑交会做大做强,从结合区域产业优势、发挥市场优势出发,2007年在举办第十三届郑交会的同时,将举办消费品博览会,突出郑交会鲜明的专业展会特色。为保证第十三届郑交会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扩大开放、推动交流、繁荣市场、促进消费”为主题,通过举办郑交会向全国展示河南的良好形象,加快郑州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全国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切实加强组织与宣传,动员企业参会参展,坚持为企业服务、为全国服务的办会宗旨,为企业提供展示形象的平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商品交流与信息交流的结合形式,不断丰富交易会的活动内涵,发挥展会引导潮流、领导消费、产销互动、共同促进的功能,努力把郑交会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品牌展会。
  二、总体设计
  展会名称: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
  展会时间:11月2日至4日。
  展会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商务厅。
  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展会规模和规格:展会分为室内展场和室外展场,室内展场设专题馆和区域馆,展览面积6万平方米。
  第十三届郑交会继续实行“省市组团、商会组馆、馆团结合、行业布展”的组展方式。活动内容包括形象展示、商品交易、新品发布及技术交流和专家专题论坛、讲座相结合等。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本届郑交会的组织领导,成立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主任:史济春(副省长)
  副主任:卢大伟(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
  王春生(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建才(郑州市市长)
  李清树(省商务厅厅长)  赵瑞东(郑州市副市长)  曲安民(省商务厅巡视员)
  秘书长:赵瑞东、曲安民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郑州市商务局),具体负责交易会各项任务的落实。办公室下设秘书部、业务部、展场部、财务部、宣传部、接待部、安保部等7个部。
  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发展河南经济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举办郑交会的重要意义,把郑交会作为开拓市场、扩大消费需求的良好机遇,切实做好所属企业参会参展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积极支持招商招展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提高办会水平。
  四、展位设置
  本届郑交会按照5个专业类别进行展位设置:
  (一)食品饮料、农副产品类:速冻食品、保健食品、糖果、快餐食品、休闲食品、调味品、乳制品、酒类、饮料、茶叶及制品、面包糕点、精品果蔬、粮油产品、土特产品、水产品。
  (二)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类:服装、服饰、鞋帽及皮革制品、布艺用品、床上用品。
  (三)家用电器类:大家电、小家电、电动自行车。
  (四)房产及其装饰用品类:房产、卫浴用品、建材装饰品、灯具饰品。
  (五)旅游饰品、工艺品类:旅游景点、旅游商品、珠宝首饰、工艺品。
  五、招商、宣传工作
  (一)通过商务部和省政府向全国各省(区、市)发函,邀请各省(区、市)政府组团参展。省商务厅、贸促会及驻外机构、办事处等邀请世界500强企业、国外商会、机构组团参展。同时邀请各省(区、市)商会组织当地企业组团参展。
  (二)由郑州市政府动员市内各企业参会,并邀请友好城市组团参会。
  (三)由组委会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行业协会组织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及专业采购集团进行招商。
  (四)通过市场化运作,将社会展览公司的专业展览项目与组委会自办展览项目进行有机结合,委托展览公司、行业协会参与招商,并将广告、网络等招商方式引入此次展会。
  (五)设立专业网站,进行长期网络招商和展览,并在网上对展会进展情况及时发布。
  (六)整合房产、农副产品等专业展会资源,纳入郑交会。
  (七)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在媒体插播宣传广告,在郑州市区繁华地段、主出入口(高速公路)设置户外广告和宣传标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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