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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18 生效日期: 2007-12-18
发布部门: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淮政办发[2007]2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集中处理模式,现就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目标
  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总体目标是:2008年6月底前,各县须完成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报审、备案工作;2008年12月底前各县须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各乡镇须建成1座机械化生活垃圾中转站;各县农村垃圾收运率2008年应达到50%,2009年达到90%,2010年达到100%。
  二、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当前,由于长期的传统生活习惯影响,许多村民的卫生习惯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各县(区)要通过动员教育、媒体宣传、进村入户座谈、典型引路等形式,不断加强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把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文明意识,促进卫生、文明生活习惯的养成,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个个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多方筹集资金
  由于历史欠帐较多,要完成省里下达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任务,投入较大,资金缺口较多。各县(区)要继续解放思想,打破县域和乡镇区域界限,多方筹资,合理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垃圾中转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场等重大设施可采取引资合作的办法,相邻县也可合作建设垃圾处理场,以扩大建设规模,增强招商吸引力;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可因地制宜,不一定每个乡镇都要建,并积极争取获得省里以奖代补资金的优惠政策。各县也可采取以奖代补资金的补助方式,加大对乡村环卫经费的投入,有条件的应积极争取项目建设国债资金,以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
  四、编制环卫规划
  各县要结合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与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现状,做好垃圾分布、产量和经费的测算工作,尽快建立健全管理统一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及早编制出一部全覆盖的环卫专业规划,并逐步加以实施。要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认真分析和总结前阶段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要按照“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组织乡村进行全覆盖试点,摸索经验及时推广,确保省里下达的任务按序时进度完成。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把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分管负责人亲自抓。要结合总体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和实施步骤,层层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将保持农村村容整洁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区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为试点乡村提供技术服务,并积极争取“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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