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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慰问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06 生效日期: 2008-01-06
发布部门: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潮府[200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和发展我市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推进争创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活动的开展,根据省政府《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粤府明电[2007]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双拥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把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节日期间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凝聚军民团结奋斗为着力点,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领导宣讲和举办主题演讲、知识竞赛、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国防责任义务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军民充分认识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各种文化教育设施,大力宣传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维护社会稳定、参加抢险救灾、参与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等各个方面的感人事迹;宣传残疾军人、军烈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为国防事业和经济社会建设所做出的积极贡献;宣传全市各行各业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的先进典型;教育和鼓励广大优抚对象继续发扬光荣传统,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潮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节日期间,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民鱼水情谊,密切军政军民关系。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慰问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驻军医院伤病员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向他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和节日的祝贺,表达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要通过举行军政军民座谈会、拥军优属联欢会、优抚对象茶话会,开展军民联谊联欢、文艺汇演等活动,掀起拥军优属热潮。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各界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热情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提高拥军优属实效。
    三、积极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为部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工作,为部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要大力配合部队战备值勤、训练演习和科学实验,提供场地、道路、水电、通信、食宿等保障,协助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部队解决演习、征地、营区环境整治中的实际困难;广泛深入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智力拥军、法律拥军活动,充分运用科技、教育、信息等社会资源,多形式、多渠道帮助部队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促进部队战斗力的提高。要进一步加强军民共建工作,推进军地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努力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
    四、全面落实拥军优属政策,维护好军人和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
    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作为节日拥军优属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落实。要及时足额把今年中央、省、市提高标准后的抚恤补助金发放到有关优抚对象和参战涉核人员手中,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切实做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解决好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解除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服役,献身国防。各县、区要派出工作组,对转业退伍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和生活保障、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兑现、军人及其家属涉法问题处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旅游景点和公共服务场所对军人优待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认真做好新一届“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的申报和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既要热烈隆重、丰富多彩,又要俭朴节约,讲求实效,防止铺张浪费,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列支。各县、区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情况,于2008年2月底前报市双拥办。    

二○○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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