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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19 生效日期: 2008-02-19
发布部门: 江苏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苏建教[2008]42号

各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市容)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建工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厅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厅局管各社会团体:
  现将《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部门在制定、实施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参考。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培训高层次人才和专业人才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开展大规模、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全员培训,着力解决阻碍建设培训和谐发展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各方面做好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培训工作在建设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努力开创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干部教育条例》和《2006-2010全省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规划》,以培养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为目标,结合新时期工作特点,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为主,办好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培训班(建设局长俄罗斯节能减排培训班、房管局长和房改办主任香港新加坡住房保障培训班、建设局长及总工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及工程咨询香港培训班、市政公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城市水环境治理法国培训班、规划局长培训班和建筑行业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等)。通过学习新知识,专题研究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对策,增强领导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省辖市建设局(委)为主,主动与组织部门合作,围绕新农村建设主题,举办分管乡镇长村镇建设管理专题培训班。积极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参加“菜单式选学”和科级以下干部参加“5+X”培训。在省建设厅、省建管局机关实施《建设厅公务员培训管理办法》。
  2.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深入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重点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努力强化其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按照执业资格制度对从业人员的要求,积极开展执业后的继续教育和组织好执业资格的考前辅导工作,努力提高考试通过率。
  3.加强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以行业社团为主,以增强决策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现代企业管理能力为重点,加快培训一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能够引领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开拓海外市场的建设项目组织管理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省建设厅将会同省人事厅举办自来水公司负责人美国城市供水技术与管理培训班。
  4.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训。以企业为主体、以在建项目为载体,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和经费投入,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提供更有利的环境。积极发挥全省各类建设中、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主渠道的作用,采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订单培养等多种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力争年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超过800名(苏北、苏中、苏南各省辖市和南京市分别完成50、60、80、90人计划)。为进一步推动群众性技术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省建设厅拟在第三、四季度举办全省公交、燃气、自来水等行业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5.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为防范和减少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以各级建设(建筑)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加强对从事房屋建筑施工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敷设、设备安装、装饰装修以及市政工程施工等活动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6.围绕全省建设工作要点积极开展相关专题培训。以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围绕贯彻《城乡规划法》、推进城市设计、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和数字化城管、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推动节能减排、治理城市水环境、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加强村庄建设整治、加强住房保障、推广绿色施工、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多形式、多层次的专题培训,促进各项重点工作又好又快的落实。
  7.进一步推进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各级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对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加大宣传发动和督查的力度,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着力把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打造成集教育培训、权益维护、丰富生活、组织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系统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其他行业,也应积极为农民工学习相关知识、提高技能水平和素质创造条件。力争年末农民工业余学校全省达到700所。
  8.继续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培训援助计划。省建设厅继续全额资助200名苏北地区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参加“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资助50名苏北地区县、乡镇村镇建设管理人员接受学历教育。苏南经济发达地区建设行政部门,结合扶贫工作,积极帮助苏北对口支援帮扶地区开展专题培训、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师资和教材等智力支援。
  9. 实施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制度。为规范岗位培训考试,提高培训质量,构建开放、有序、充满活力的培训市场,按照考培分开的原则,全系统资格性岗位培训从2008年3月1日起实行考培分开制度。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管理员、三级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员、城建档案管理员等岗位首批实施。
  10.对建设教育行政管理效能和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进行检查、评估。为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培训市场秩序,省建设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人才培训工作相关政策以及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政府指导、行业推动、机构自愿、市场认可”的精神,指导省建设教育协会对参与建设培训工作的各类培训机构开展质量、信誉星级评定。
  11.推行考试和证书信息化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证书管理,有效利用厅、局现有网络资源,方便企业、个人和各级管理部门及时了解考试和持证人相关信息,厅、局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发完善全省建设系统考试和培训证书查询及管理系统,逐步实行各类考试信息、考试成绩、培训证书信息网上查询。
  1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社团组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解决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使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发展规律、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3.规范职业资格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建设厅、省建管局配合相关部门对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规范。主要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的设置、考试、鉴定、证书的印制、发放以及培训和收费等内容。
  14.加快培训教材考试题库编写修订工作。坚持“选用为主、开发为辅”的原则,鼓励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编写理论联系实际、满足职工需求、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通俗性的培训教材以及考试题库。
  15.进行岗位证书复检。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对持岗位培训证书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通过继续教育逐步换发新版《建设(建筑)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16.抓好典型示范的培育工作。积极培育本地区教育培训工作的典型示范,大张旗鼓地宣传精益求精、改革创新、率先发展的先进典型,力争每个地区培训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17、积极支持建设系统各行业协会、学会开展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社团组织在职工培训、继续教育中的作用。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参与制订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从业人员资格标准以及继续教育科目大纲,参与对培训机构的质量评估和相关指导工作。
  18.召开全省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经验,交流各地培训成果,表彰先进,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建设事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江苏省建筑业人才培训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推动开展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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