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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关于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07 生效日期: 2007-03-07
发布部门: 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承市政办字[2007]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承德市关于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三月七日

承德市关于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提升我市农业对外开放水平,根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函﹝2006﹞31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扩大农副产品出口是我市农业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有效途径
  我市是农业大市,发展农副产品出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体现,是拉动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措施。近年来,我市农业开放步伐逐步加快,农副产品出口有了长足发展。2005和2006年,农副产品出口值分别为762.58万美元和0.1亿美元,同比增长13.1%和107%,分别占全市出口总值的7.2%和6.6%。主要出口产品有:水果罐头、山楂制品、食用菌、板栗、杏仁露等。分别销往日本、美国、法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但是,我市农副产品出口规模同省内先进市相比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是农副产品出口规模较小,农副产品出口占全市出口总额比重较小,与农业大市的地位不相称;农副产品出口主体和重点龙头企业少,竞争力较弱;农副产品出口商品结构不够合理,初级产品较为普遍,标准化程度低,利润率不高;管理水平低,千家万户分散生产,集中收购加工出口的品种少,规模生产、产供销一条龙的品种少;出口市场相对集中,出口区域发展不平衡。因此,要通过扩大农副产品出口来促进农业产业化和集约化,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化和标准化,要通过扩大农副产品出口,提高其深加工程度、质量、档次和附加值。
  二、加快发展我市农副产品出口的战略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为核心,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推进区域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营销品牌化,服务社会化,促进特色农副产品出口,把资源优势转变为出口优势,以扩大出口来提高效益,提升产业素质,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拉动经济增长。
  (二)工作目标:扩大规模与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效益并重,在“十一五”期间保持农副产品出口增长率在20%以上,实现出口规模、效益同步增长。全市确定用2-3年时间,培植构建四大行业的农副产品出口示范区,建成1-2个年创汇千万美元以上的出口基地,扶持壮大4个以上出口龙头企业。2007年着力构建“一果一菜”出口示范区:宽城、兴隆以“果品出口示范区”为主;丰宁、围场、平泉以“蔬菜出口示范区”为主。优先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和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建立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使我市农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
  (三)重点任务:1、加强出口基地建设,扩大农副产品原料来源,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保证质量,为出口奠定基础。2、加强出口主体培育。扩大出口载体,拓展对外渠道,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应变能力,鼓励外埠的企业代理我市农副产品出口,并推动代理出口向自营出口转变。
  三、扩大农副产品出口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促进农副产品出口上规模上水平
  1、突出优势产业、主导品种建设出口基地。在农副产品出口发展中要依托特色重点,推进以四大行业为主的出口基地。一是蔬菜和食用菌行业。二是干鲜果品及加工制品。三是动物产品出口基地。四是杂粮杂豆、淀粉出口基地。
  2、按照国际市场标准建设出口基地。依托上述四大优势产业,各区域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农副产品出口发展规划,根据不同的发展基础分类指导、分类要求,要引导和推动企业由过去的“公司+农户生产”模式向“公司+基地”模式转变,配合相关部门实现统一管理,达到从种、(养)植(殖)到加工、生产的全程监管,细化管理措施,以控制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为目标,保证备案基地合理使用农药,使之向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化、标准化发展。
  3、加大对基地内特色农副产品的保护力度,鼓励支持各基地、地域、行业或产品申报农副产品地理标志。进出口企业要强化品牌意识,开展ISO9002质量管理认证、ISO14000安全认证、农产品的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在境外注册自己的商标,在国内注册自己的商品原产地标志,获得更多的国际市场准入权。
  (二)加强农副产品出口标准化建设,促进农副产品的规范化、标准化
  建立全市农副产品标准化生产协调机制,加强质量初始值检测,从源头解决滥用农兽药问题,建立健全有效的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林业局负责干鲜果品及加工品的标准化生产;农业局负责食用菌、杂粮杂豆、淀粉、蔬菜出口的标准化生产;畜牧局负责动物产品出口的标准化生产;商品检验检疫局负责农副产品出口的基地注册和卫生注册以及检验检疫。
  推进区域内自觉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标准体系,按照国际标准开展标准化生产,努力实现出口农副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境外主销市场标准的对接;建立农产品出口的全程管理体制,重点抓好生产源头的标准化工作,以国际标准为突破,着力解决制约农副产品出口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农产品出口基地实施统防统治,有效杜绝高残留农药在病虫害防治过程中的使用,引进推广先进的无公害生产技术和设施,为出口创汇提供优质安全的农副产品;引进农副产品出口企业及其产品通过国际标准体系认证,获取国际市场准入的“通行证”。
  (三)重点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农产品出口产业链的发展 
  充分发挥我市自身优势和资源特点,加快培植龙头企业,强化龙头企业在农业引进、农副产品加工增值和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依靠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农副产品市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向国际化经营转变。择优扶强,重点培育壮大蔬菜和食用菌、干鲜果品及加工制品、动物产品、杂粮杂豆和淀粉产品的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加工规模大、产品档次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创汇骨干企业群体,带动千家万户闯市场,提高全市农副产品出口规模和水平。
  (四)鼓励支持农副产品打造国际品牌,提高农副产品出口核心竞争力 
  认真实施农副产品品牌战略,在农副产品领域优先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品牌。鼓励兴隆、宽城板栗,平泉食用菌,围场马铃薯、胡萝卜,露露杏仁露,营子、兴隆水果罐头和山楂制品等大宗商品,树品牌、创名牌,带动其他农业产品的出口;积极争取更多的出口农副产品品牌列入“河北省出口名牌”和“中国畅销品牌”;积极支持优势产品在境外主销市场完成知识产权的注册和申请。
  (五)多渠道全方位与国际市场对接,拓展出口持续增长空间 
  一是创新市场开拓方式,坚持“大兵团”与“小分队”相结合,境外推销与境内推销相结合,外资、外贸、外经相结合,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有选择的参加境外一些农副产品展销会,举办承德市农副产品促销活动,宣传提高我市农业企业和产品知名度。同时鼓励一些农副产品出口推销小组开拓市场;鼓励有实力的农业出口企业到国外建立分支机构、直销窗口和经营公司;鼓励以县域特色产业为依托举办区域内国际性的交易会;重视利用互联网、国外窗口办事处、驻外承德籍人士等渠道,捕捉国际市场信息,主动加入国际分销网络,创新推销方式,开展出国推销、上网推销,有的放矢地开拓国际市场。
  二是以传统市场为依托,努力开拓新兴市场,实现市场多元化,扩大农副产品出口规模。强力推进板栗、水果罐头、杏仁露、食用菌、蛋白饲料、蕨菜、山楂制品等产品对日本、韩国和东南亚、美国、欧盟的传统市场的出口,以多品种、系列化为切入点,扩大出口规模。同时,积极开发有出口潜力的杂粮杂豆、蔬菜、淀粉、酒等产品对亚洲、欧盟等市场的出口,力争实现“零”的突破。
  三是积极开发境外农业资源。注重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及设备,引导农民种植及推广,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鼓励农副产品出口企业走出去开辟新兴市场,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把我市具有一定优势的蔬菜、水果、畜产品的种植、养殖和加工农业向一些具有农业资源优势的农业向发达国家转移,同时带动农业劳务输出,农副产品以及原料、农药、农机具、加工设备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出口。
  (六)制定及争取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促进农副产品出口的政策体系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发改委、农开办、扶贫办等系统,争取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农副产品出口发展的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项目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上优先扶持农产品出口,积极向国家申报并努力获取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的农产品出口促进资金。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渠道不变、性质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打捆支持农副产品出口项目。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对农副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各级担保公司要对农副产品出口企业积极提供贷款担保。要对农副产品出口企业对信誉良好,有品牌、效益好的优等企业实行信用抵押,提供信贷支持;税务部门及时审批农副产品的出口退税;外汇管理部门优先支持农副产品出口企业购汇及“走出去”;商务部门认真指导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检验检疫部门加大对农副产品检验服务的支持力度。
  (七)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为农副产品出口营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要求,不断优化政策、政务、市场、法制、人文和硬件等环境,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千方百计共同促进我市农副产品出口;建立由市政府召集,市商务局会同市农业局、畜牧局、财政局、国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外汇管理局、林业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交流情况,通报信息、研究解决农副产品出口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筛选确定20家出口规模较大、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较强的农副产品出口企业,实行对口联系,主动提供优质服务,推动企业加快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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