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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15 生效日期: 2007-07-15
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凉府办函[2007]1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十五日

凉山州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实施工业强州战略,充分发挥重大工业项目对工业经济的骨干支撑和核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州经济发展后劲和综合实力,促进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州工业领导小组筛选出前期工作达到一定深度、建设条件基本落实、投资目标比较明确的7个项目作为全州重点统筹推进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资源配置相对倾斜,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服务,全程跟踪,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为此,特制定以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效益为中心、项目为支撑,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落实责任,全力解决制约项目实施和发展的瓶颈问题,确保重大项目如期完成。
  (二)目标进度任务。
  实现一年有新进展,三年有突破,五年上新台阶。
  1.钒钛钢产业招商项目。2007年确定招商主体,列入发展规划,完成初设、可研、环评,启动土地申报程序,制定农场职工分流方案,制定用地范围内所有人员搬迁安置方案;2010年部分工程完工,部分生产线投入试生产;2011年竣工投产,生产30-50万吨钒钛制品(其中,五氧化二钒1万吨、富钛料20万吨),生产铁420万吨、钢360万吨、热轧板350万吨,实现产值150-180亿元。
  2.稀土产业招商项目。2007年确定招商主体,完成采矿权整合的各项工作,完成环评、安评、土地使用申报工作,完成四个统一(一个采矿权、一个洗选厂、一个尾矿库、一个冶炼企业)的确定工作;2009年竣工投产,形成4万吨稀土冶炼能力,进行部分稀有、稀贵金属试产,实现产值10亿元;2011年完善稀土产业链,实现产值15-20亿元。
  3.凉山矿业10万吨阳极铜,1万吨金属镍、30万吨硫酸项目。2007年完善环评、土地、采矿权证手续,完成尾矿库设计及土地、设备等招标工作,土建工程开工建设;2009年主体工程完工,生产3000吨金属镍,实现产值12亿元;2011年实现产值110-150亿元。
  4.康西铜业项目。2007年完成全州铜资源调查工作,提出重点铜资源勘探工作方案;2008年底完成全州铜矿资源地质勘探工作,准确掌握全州资源情况,并提出整合铜矿资源方案;2009年完成康西铜业进一步拓展方案并组织实施;2011年初步计划为实施10万吨铜冶炼能力,实现产值50-80亿元。
  5.锌产业重组项目。2007年完成重组方案,完成清产核资和解债工作,完成3万吨技改项目备案工作,完成环评、安评的申报工作;2008年5月1日前完成电解锌3万吨项目技改,实现产值9亿元;2011年实现产值20亿元(含原生产能力及综合回收利用)。
  6.甘洛豫光5万吨铅锌冶炼项目。2007年完成沙岱矿区地质详勘工作,完成项目申报工作;2009年竣工投产,实现产值8亿元;2011年实现产值10亿元。
  7.太和铁矿630万吨技改项目。2007年完成矿山剥离量1000万吨以上,生产钛金矿13-15万吨,铁金矿90万吨,6万吨金红石钛白粉12月底建成投产;2009年达到300万吨矿的生产能力,实现产值6亿元;2011年达到630万吨矿山生产能力,实现产值10亿元。
  二、主要推进措施和办法
  (一)严格实行项目领导责任制和部门代办制。
  1.领导责任制。按照凉委发〔2007〕7号文精神,认真执行重大项目领导责任制,每一个项目都要有州工业领导小组的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并由责任人牵头办理项目的推进工作。各责任人要把项目抓在手上,加强督导,建立项目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全程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责任目标按进度完成。
  2.部门代办制。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实行对重大项目提供一条龙服务的“项目代办制”。从项目正式受理开始,州工业领导小组项目责任人要指定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全程代办相关审批手续。
  3.专柜办理制:在州政务中心设立重大项目专柜,对重大项目实行专柜办理。州政务中心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时限办好各种审批手续,要为重大项目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
  (二)落实重大项目的政策扶持。
  实行一企一策,解决好土地、资金、电力和环保等影响重大项目实施的问题,创造有利条件,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1.用好用活国家、省、州、各级政府制定的土地置换、整治、流转政策,在土地使用上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重大项目的土地供给。
  2.环保和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与省对口部门的综合协调力度,尽可能缩短环评、安评时间,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3.进一步巩固国家电网和地方电网的竞争局面,加强调控,留足工业发展低成本电量,加快地方电网的规划建设,重点解决重大项目有电难用的问题。
  4.积极搭建重大项目与铁路部门之间的协商平台,加强监控和协调,把铁路运输工作作为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
  5.强化保护服务机制。对存在治安环境问题的,项目所在地公安部门要派驻干警限期治理。
  (三)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和良好的工作机制。
  1.建立重点企业跟踪服务责任制。为掌握项目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半月一报。各项目协调组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项目进展情况的填报工作(报表格式另行通知),在每月中旬及月末,将项目的相关情况以报表形式报送州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委)。重大项目联系领导每半个月至少一次到项目建设工地了解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
  2.建立工业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州工业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重大项目工作进展汇报;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监督、检查和通报各类重大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限时解决。
  3.建立重大项目工作进度督办制。根据项目工作进度、存在的重大问题及州领导指示,对重大项目的服务、协调、各项批件等工作实行督办,由州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经委)代行督办通知,限期办理各项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目标考核奖惩
  将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纳入全州目标管理体系,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季度检查,年终考评。每年年底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重大工业项目进行检查和量化考核,并依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对项目联系领导和代办部门严格兑现奖惩。
  (一)年终完成目标任务的,由州政府进行奖励。州工业领导小组目标责任人按年初缴纳责任金的三倍进行奖励;代办部门责任人按年初缴纳责任金的二倍进行奖励。
  (二)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该项目联系领导和代办部门责任人员年初缴纳的责任金不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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