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粮法[2007]17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军粮供应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水平,规范军粮购销活动,根据全省2007年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军粮购销活动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级军粮管理部门和军粮供应站(点)。
二、检查内容
1、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是否及时,落实政策和规定措施是否到位;
2、各级军粮供应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售粮手续是否完备,有无变相退补军粮差价款现象;
3、检查军供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军供粮油入库质量检测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4、检查军粮供应财务政策及军供网点维修改造资金使用情况;
5、军粮供应服务承诺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采取市、县(市、区)自查和省粮食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5月25日—6月5日为各市、县(市、区)自查阶段,6月6日—6月15日为抽查阶段。军粮购销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各市粮食局于6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
联 系 人:李玉虎
电话及传真:025—83435124
电子邮箱:zcfg@jsgrain.gov.cn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