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政办传[200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了进一步组织做好我市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8〕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元月二十七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了进一步组织做好我市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8〕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