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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07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6 生效日期: 2007-05-16
发布部门: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梧政办发[2007]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2007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梧州市2007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根据《梧州市本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以县(市)为基本工作单位、以考生所在中学为具体实施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上学工作体系,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确保我市没有一个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赴校入学。
  二、资助任务
  根据最近的调查摸底,按2007年报考人数10%的比例计算,我市预计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共有1250人,按照每名贫困学生约需资助1500元(含入学路费和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测算,全市需要资助资金187.5万元。其中,市本级250人,需资金37.5万元;苍梧县252人,需资金37.8万元;岑溪市266人,需资金39.9万元;藤县359人,需资金53.85万元;蒙山县121人,需资金18.15万元。
  按照“以县为主”原则,各县(市)的资助资金由县(市)政府筹集解决。市本级资助资金由市财政按预算划拨和市直有关部门筹资解决。各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筹措、捐助、资助贫困新生的经费。
  三、工作计划及职责分工
  (一)市、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督促各部门、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构,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机制,做到“应扶尽扶,绝不遗漏”;认真核查举报来信,防范遗漏,做到“有告必查,查漏必补”。
  (二)教育部门
  1.市、县(市)教育局要指导督促各高校、高中、职业中学建立和完善资助体系,统筹用好自治区、市、县(市)安排的补助资金。
  2.指导各高中、职业中学做好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资料档案;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界定工作,明确需资助的大学新生。
  3.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在每年高考前将我市的资助政策告知全体应届毕业生,使每名参加高考的学生都了解党和政府的资助政策。特别是在高考招生期间,要加强宣传力度,向社会和毕业生广泛宣传对贫困新生的资助政策,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积极组织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筹集助学资金;并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安排贫困新生入学资助;负责日常的统测、协调及相关工作。
  (三)财政部门
  市、县(市)财政局要统筹管好、用好自治区、市、县(市)按排的专项补助经费和社会各界筹集的并缴入财政的捐款,并在7月底前足额到位,及时下拔。对下拔的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要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四)各高中及职业中学
  1.要在教育、民政、劳动保障、总工会、残联、扶贫等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统一的界定标准,对在校生的家庭贫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5月底前建立起参加高考的贫困毕业生资料档案库,为高考结束后及时对贫困新生提供入学补助资金及进入大学后继续获得后续帮助做好材料准备。
  2.要严格按照资助程序,在普通高等院校开学前及时按各辖区的实施细则将资助金额发放给受资助的学生;有受资助学生的各中学要做好受资助学生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并建立跟踪管理受资助学生的工作制度,确保补助资金用到实处。
  3.积极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五)梧州学院
  今年要扎实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完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要坚决制止校内的教育乱收费,努力降低办学成本,大力开展校内的勤工俭学活动,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五)其他有关部门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机制,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积极开展捐资助学工作,特别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使在入学报到后能顺利完成学业。
  1.民政:做好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资助工作。
  2.扶贫: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实施“扶贫助学”项目,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资助工作。
  3.工会:组织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做好下岗职工家庭及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的资助工作。
  4.妇联:开展“春蕾计划”、“巾帼助学”等活动,做好贫困家庭女生上学的资助工作。
  5.团委: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大学”等活动,做好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资助工作。
  6.残联:做好残疾人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专项资助工作。
  7.农村信用联社:针对农村地区实施好助学贷款项目,扩大贷款覆盖面,做好贫困家庭子女上学贷款工作。
  四、市本级2007年拟开展的各项筹资活动
  (一)开展“关注贫困大学新生系列报道”活动。由梧州电视台、梧州电台、梧州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共同负责,活动时间从6月至9月。
  (二)开展“有爱就有希望”捐资助学活动。由市教育局负责,筹资目标6万元,活动时间由市教育局自定。
  (三)开展“送温暖爱心助学”活动,由市总工会负责,筹资目标6万元,活动时间由总工会自定。
  (四)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大学”、“青年企业家情系贫困学子”活动,由团市委负责,筹资目标6万元,活动时间由团市委自定。
  (五)开展“春蕾行动”、“巾帼助学”活动,由市妇联负责,筹资目标6万元,活动时间由市妇联自定。
  (六)开展以自愿原则为基础的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募捐活动,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筹资目标6万元,活动时间由市直机关工委自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切实加强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上学工作的领导。市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基层组织机构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积极开展社会扶贫助学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创造性地做好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大学新生入学工作,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捐资助学活动,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导作用,动员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积极参与和支持资助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任何部门、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入学补助资金和社会各界的捐助,不准徇私舞弊,确保专款专用和资助公平、公正。市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学校入学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四)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实施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市贫困新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各县(市)人民政府必须于当年10月5日前将本年度的资助工作情况(包括入学补助资金的使用、受资助者的情况汇总、资助工作的开展)形成专题报表,上报市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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