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贵州白酒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13 生效日期: 2007-12-13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黔府发[2007]36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白酒产业是我省传统支柱产业,为促进我省白酒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贵州白酒发展面临的形势
  贵州白酒酿造历史悠久,具有很高美誉度。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坚持大力培育和发展以优质白酒为主的产业发展战略和名牌带动战略,依托独特的酿酒环境、微生物资源及气候条件,发挥国酒茅台和贵州其他传统白酒的品牌优势和人才优势,继承和发扬独特、传统、科学的酿酒工艺,贵州白酒产业取得较快发展,酱香型酒产业发展集群优势突出,其他各类香型白酒竞争优势日益显现,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对丰富城乡市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2006年,全省白酒产量14?2万千升,销售收入66亿元。
  我省白酒产业虽然得到一定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发展不平衡,整体优势不明显,中高档白酒品牌发展相对滞后;一些白酒企业营销观念和水平落后,市场占有率较低,多数白酒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白酒产业升级的技术支撑和人才储备不足,企业改革滞后,债务负担较重;酒类生产流通环节制假贩假、侵犯知识产权情况时有发生。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白酒市场发展较快,给我省白酒产业发展带来良好机遇。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促进我省白酒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对全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抢抓机遇,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努力促进我省白酒产业发展。
  二、总体思路、指导原则和主要预期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巩固提升“国酒茅台”世界品牌地位,创建并全力打造“贵州白酒”品牌。以现有产业条件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建设为核心,以重点企业为龙头,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循环经济生产方式,加大政策支持、科技保障力度,促进资源整合,盘活存量,做大总量,提质增效,提升贵州白酒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提高名优白酒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国酒茅台”中国名酒基地,逐步建成“贵州白酒”中国名酒基地。
  (二)指导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与优化增量资产相结合,推动白酒产业的资产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区域优化重组;坚持品牌带动与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做强做大现有名优品牌,重点巩固世界性品牌和扶持全国性品牌,大力发展新兴名优品牌,积极培育区域性品牌;坚持择优扶强与抓大促小相结合,以重点骨干白酒生产企业特别是重点产品的调整为突破口,大力培育一批名牌产品,促进具有一定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中小企业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坚持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走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三)主要预期目标。
  到2010年,力争全省规模以上白酒产量达到28万千升,实现销售收入15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110亿元,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和国内市场占有率有较大提高。到2020年,力争全省白酒总产量达到60万千升。
  在“国酒茅台”、“贵州白酒”品牌引领下,形成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世界性品牌“贵州茅台”的国酒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初步形成3一6个国内知名品牌和一批区域性优势品牌,高中档产品比重明显提高。到2010年,茅台等名优白酒总产量占规模以上白酒总产量的1/3以上。
  以大企业集团为主导,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的白酒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到2010年,争取形成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企业1户,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2一3户,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3一5户。
  到2010年,重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基本形成;循环经济技术得到推广,资源再生利用率显著提高,力争新增白酒国家级技术中心1一2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一3个。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促进茅台集团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国酒茅台”品牌带动作用。
  切实加强赤水河流域及茅台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确保茅台酒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不受破坏;指导茅台集团科学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十一五”新增茅台酒1万吨技改工程和原料基地建设;加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茅台酒生产区域环境;保护好茅台酒知识产权,整顿和规范仁怀市中小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加大科技、人才支持力度,积极促进茅台集团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强对茅台集团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指导,帮助茅台集团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促进茅台集团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扩大“国酒茅台”的品牌效应,以品牌优势扩大高端产品市场,提高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酒茅台”的国际国内地位,发挥好“国酒茅台”品牌对振兴贵州白酒业、“贵州茅台”酒对我省酱香型白酒、茅台集团对仁怀市酿酒上下游产业及相关服务业、茅台集团对茅台镇中小白酒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
  (二)全力打造“贵州白酒”品牌,全面提升贵州白酒整体竞争力。
  充分发挥贵州白酒业整体优势,加快贵州白酒业振兴步伐,以传统及新兴的优势品牌和现有产业基础为条件,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积极组织申报“贵州白酒”相关知识产权,创建“贵州白酒”品牌。围绕“贵州白酒”品牌的应用,制定并实施相应政策措施,加大“贵州白酒”宣传力度,逐步树立“贵州白酒”的良好品牌形象,力争把“贵州白酒”整体打造为国内乃至国际著名品牌。
  在“贵州白酒”品牌引领下,确定一批省重点扶持的传统和新兴名优白酒生产企业,落实国家关于酒类发展的产业政策,兼顾总体形象和产品个性化,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优化调整产业发展布局,精心培育一批全国和区域性畅销的高中档品牌。大力振兴习酒、金沙窖酒、董酒、鸭溪窖酒、平坝窖酒、湄窖、安酒、珍酒等一批传统名优白酒,积极培育发展潜力较大、前景较好的青酒、贵州醇、小糊涂仙酒等新兴名优白酒,利用重点企业的集聚效应与扩散效应进行产业延伸,努力形成酱香型、董香型、浓香型及其他各种香型白酒共存和高中低档产品并举、大中小企业相结合的贵州白酒发展格局,提升“贵州白酒”品牌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促进贵州白酒及其关联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对纳入省重点扶持的传统和新兴名优白酒,建立扶优汰劣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三)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
  推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加强技术改造,降低物耗、能耗,节约用水,开展废物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在行业中积极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发展循环经济,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加强对重点白酒生产区域及周边区域特别是赤水河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保护和治理,建立和完善重点白酒产区水源地特别是赤水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补偿机制。严禁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进入重点白酒产区水源地;抓好畜禽、水产养殖、农药污染防治,推广有机肥及无公害农药,最大限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快重点白酒产区水源地沿岸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步伐并确保稳定运行。切实抓好重点白酒生产企业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和厂区及周边环境治理。
  (四)加快专用优质原料基地建设。
  按照“贵州白酒”品牌的总体要求,围绕名优白酒生产具体需求,整合种植资源,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建立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优质原料基地。推行白酒原料基地标准化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基地环境标准、农田灌溉水质、农药和化肥等农业投入食品安全控制和合理使用准则等标准的编制修订,保障白酒发展对原料的需求和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白酒对原料的需求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的要求,鼓励和支持重点白酒企业将原料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推广“企业+基地+标准+农户”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建设优质高粱、小麦原料种植基地,扩大农户的种植规模,并制定惠农的原料收购保护价,确保种粮农户得实惠。促进有机高粱基地的规范化生产,努力把仁怀市及其周边县市建成茅台集团专用优质有机原料基地。
  (五)鼓励发展白酒关联行业。
  坚持立足省内配套的原则,大力发展塑料包装材料、彩印包装等白酒业关联行业,集中支持重点白酒生产厂的配套企业,加快形成为我省白酒业发展的配套产能。以健康、安全、绿色包装为指导,引进和发展包装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把包装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减少包装工业对非再生性资源的消耗,控制包装废物的产生,规范包装物回收利用市场,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继续深化改革,推进白酒行业资产优化整合重组。
  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引导和推进白酒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省经贸、发展改革、财政及国资等部门和各级政府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协商有关金融机构,争取通过采取挂帐、核销、转增资本金等措施,帮助重点企业减轻债务负担;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技术改造和兼并联合之路,以资产、品牌、企业为纽带,通过兼并、联合、拍卖、租赁等方式促进企业重组,盘活存量资产,实施低成本扩张,尽快做大做强。
  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黔府发(2006)14号),以市场为导向,依托大企业带动,坚持扩大规模与提升档次并重,调整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结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优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省中小企业局要将贵州酒业重点中小企业项目纳入“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给予大力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规范整合无自主品牌的中小企业,适度发展满足城乡低收入人群需求的中低档名优白酒,提高中小白酒企业的整体竞争力。鼓励和支持获得市场准入证的企业在规模化发展中,利用资金、管理、品牌等优势收购,或采取合作经营等形式,在小企业、小作坊建立白酒生产基地。
  (二)推进技术创新,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和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以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产学研结合和实施技术创新项目为切入点,扶持重点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省科技厅要发挥好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和“贵州茅台科技联合基金”的作用,围绕贵州白酒特别是茅台酒开展白酒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成果转化;以白酒企业为依托,建立集白酒生产技术研发、白酒成分分析、产品质量检验和技术人才培养为一体的贵州省白酒技术研发平台。
  加强产学研联合,在挖掘、继承和发扬传统酿造工艺的同时,引进、推广、应用现代生物、现代检测、现代信息等高新技术和手段,重点发展生物工程、基因工程等技术,提高现代生物技术在酿酒行业的应用,加强对贵州白酒健康成分研究、贵州白酒特征香味物质研究、贮存对白酒质量影响研究、重要香与味生成机理研究、贵州白酒中呈香呈味物质阈值测定研究、白酒年份酒研究、射频识别推广应用等。
  加快我省白酒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人事、劳动部门要按照《贵州省“十一五”人才开发专项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白酒行业人才队伍现状,加快创新人才培养,着力整合和盘活现有人才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引进急需人才。建立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加快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我省白酒行业品牌优势的平台,把我省建设成为培养白酒行业各类人才的摇篮和聚集地。鼓励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各有关部门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要向白酒业职业教育培训倾斜。
  (三)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扩大对外宣传与交流。
  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省发改委要会同商务、经贸、国土、建设、交通、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制定并实施有关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配套和完善交易设施,加强市场管理,逐步形成以初级市场为基础、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全省性批发市场为龙头、各种经济组织形式与经营方式并存、设施完备的专业化市场网络,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白酒集散地之一。加快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产业产品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形成覆盖全省的相关信息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企业建立、完善和发展以现代物流为基础和运用新型营销方式的区域性、全国性和全球性的市场营销网络,扩大营销规模,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大力宣传和推介贵州白酒。充分挖掘贵州白酒文化潜力,促进白酒生产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将酒文化与地方民族文化、民俗文化、旅游文化有机结合,积极宣传贵州白酒,整体塑造“国酒茅台?贵州白酒”良好形象。省各有关部门要把我省白酒重点企业、知名品牌、重点产品作为对外宣传、经贸洽谈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推介。有步骤、有计划开展贵州白酒专题和系列宣传,举办形式多样的展会。鼓励企业加大广告投入,通过各种商业广告投放、广泛参与各类大型公益活动或发布公益广告、开展白酒工业旅游等形式,宣传企业的文化、品牌和产品。省内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省名优白酒产品,扩大和提升贵州白酒知名度。
  促进白酒生产企业与省内外白酒经销商及关联产业之间的交流合作。积极引导白酒生产企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市场营销,树立现代经营理念,运用市场代理制等现代营销方式,建立互惠互利的协作形式,增强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假冒侵权行为。
  贯彻国家和贵州省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建立健全规范白酒生产流通的规章制度,全面、深入落实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制定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规定,适时启动贵州省酒类流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强化白酒市场准入管理,重点抓好质量稳定、风味稳定、各项理化和卫生指标稳定等技术保障工作,确保白酒在原料、加工、包装、运输和食用等全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加强对白酒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各级商务、工商等有关部门要从严要求白酒经销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及省有关白酒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市场白酒质量的检查监督,对在我省销售的省外白酒建立起申报和流通渊源制度,构建公平、有序的白酒市场竞争环境。
  加大白酒业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重点保护“贵州茅台”、“贵州白酒”品牌及其知识产权,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侵权“贵州茅台”酒专项行动,适时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侵权其它贵州白酒产品行为的专项行动,净化白酒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与国家和兄弟省(市、区)相关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打击跨省、跨境侵犯贵州白酒特别是“贵州茅台”酒知识产权行为,维护好“国酒茅台?贵州白酒”的整体良好形象。
  (五)加大财税、金融、用地等政策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重点扶持基础好、市场潜力大、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规划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省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要切实加大对省重点扶持的白酒企业在贷款贴息、专项补助等方面支持力度,省财政其它有关专项资金也要把白酒产业作为扶持重点给予支持。其中省技改资金要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技改投入;省商务厅要在国家有关部委下拨我省的品牌发展资金中,优先安排用于“贵州白酒”品牌的建设和市场推介;各级发改、农业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原料基地建设;重点企业所在市(州、地)、县(市、区)财政也应根据自身财力情况给予支持。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的重点白酒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质量检测中心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及贵州著名商标、贵州名牌产品的酒类企业将予以奖励。
  各级税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并主动帮助企业依照税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税收的减免手续。同时,正确引导有关白酒企业依法如实申报税金,全额征收入库,杜绝税款挂帐而产生大量欠税。各级经贸部门要把重点白酒企业列为信用担保体系的优先扶持对象,鼓励各级金融机构将支持白酒业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对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市场开拓所需资金等给予贷款支持。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重点项目的有效信贷投入,加大白酒原料基地建设的金融支持。对列入省重点扶持企业的发展用地,纳入全省用地计划统筹安排并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六)加强行业指导,建设白酒行业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政府对白酒行业的引导和扶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白酒业相关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备案和核准、质量检测、专利审查等方面的工作效率。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机构,发挥贵州省酿酒工业协会、国家白酒及饮料检测中心等中介组织在产业发展中的纽带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行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中小企业发展对技术的需求。探索建立白酒企业的沟通交流、互动发展有效服务机制和模式,鼓励企业之间、高层管理和技术人员之间定期交流,加强在管理、营销、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广泛合作,促进白酒企业合作发展,增强贵州白酒整体合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
  省人民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省促进贵州白酒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促进白酒产业发展中需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承办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省经贸委主任兼任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主任。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有关工作措施和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把促进贵州白酒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的白酒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本地重点白酒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