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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29 生效日期: 2008-02-29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内政发[2008]8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生产总值增长15%,财政收入增长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涨幅。实现上述目标,关键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我区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三化”进程,大力推动改革开放、科技进步和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宏观调控任务,在优化投资结构、控制“两高”行业扩张和抑制物价过快上涨等方面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一)继续优化固定资产投资结构。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精神,按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等“八个必须”条件,严格履行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强化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坚决贯彻“有保有压、分类指导”的宏观调控基本方针,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社会事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改善民生、加强薄弱环节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生态、水利、能源、交通等重大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从严控制楼堂馆所项目。
  (二)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扩张。从严限制新上“两高”行业扩能项目,坚决防止区外落后产能和污染严重项目向我区转移。加强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合规项目公告制度。促进“两高”行业优胜劣汰,鼓励重组兼并,限制扩大产能,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
  (三)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全面落实国家扶持粮食、生猪、油料生产和奶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重要农产品供应,确保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加快实施阶梯式水价政策,推动供热收费改革,继续降低部分药品价格,制定社区卫生院和农村牧区医疗单位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做好经济适用住房成本测算工作,制定廉租房租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教育、医疗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推进普通高校学费结构调整,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收费办法与现行收费政策的衔接工作。加大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左右。积极调整畜牧业布局,提高农区畜牧业比重,加快畜牧业向质量、效益与生态安全并重的方向转变。健全科技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牧业良种培育、先进种养技术集成、农牧业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等方面启动一批科技重点项目。高度关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
  (二)加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基础建设。加强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田草牧场基本建设,全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努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年力争解决2.4万户农牧民通电用电和700个自然村通电话问题,新增户用沼气池6万座,新增通油路苏木乡镇60个、通公路嘎查村300个。
  (三)继续深化农村牧区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积极化解乡村债务。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国有农牧场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从严控制征地规模,解决好被征地农牧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四)努力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完善农口资金整合措施,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头企业信贷支持,重点解决农畜产品收购资金困难问题。有效发挥规模优势和品牌效应,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强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按照优势农畜产品生产布局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奶牛养殖示范小区、优质肉牛和肉羊标准化养殖育肥基地以及优质专用马铃薯种植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五)积极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创新和完善龙头企业、基地与农牧民的利益联接机制和互动发展长效机制,支持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强化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有序组织劳务输出,努力提高非农就业和非农收入比重。落实各项涉农涉牧补贴,继续实行粮食直补政策,增加农资综合补贴,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增加和提高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和标准,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旗县。
  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优势产业向集约化、集群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服务业,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战略,着力推进产业多元、产业延伸和产业升级。产业多元方面,继续抓好大型煤电基地、大型风电场和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全年新增火电装机400万千瓦,风电装机100万千瓦。加强有色金属基地建设,重点抓好铜、铅、锌等优势矿业开发和冶炼加工项目。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支持运输机械、工程机械、煤化工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等基地建设。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提高稀土、电子信息、生物制药产业规模和层次。产业延伸方面,突出抓好以煤炭深加工为主的化学工业,确保神华集团108万吨煤液化项目建成投产,开工建设中天合创300万吨二甲醚项目。积极推动有色金属、PVC等行业向下游延伸,新增铝后加工规模30万吨,铜精深加工规模8万吨。产业升级方面,围绕煤化工、钢铁、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等行业,加快制定相关技术标准,高起点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新上项目技术和装备水平要力争达到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二)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实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工程,以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为依托,积极争取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全力支持煤液化、硅铝钛合金、稀土兆瓦级风电机组等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工业化生产。
  (三)大力发展服务业。积极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重点推进现代物流业和金融业发展,加快发展面向生活的服务业,重点抓好城镇社区服务和面向农村牧区居民的生活服务业。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进一步拓宽消费领域,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增长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加快发展旅游业,加强重点旅游景区和线路建设,合理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继续加大服务业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政策。
  四、继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加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力争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较大幅度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一)进一步加大源头控制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全年确保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42.4万千瓦,淘汰煤炭产能600万吨、小水泥产能120万吨、焦炭90万吨、铁合金20万吨、电石60万吨。落实高耗能产品限量生产计划,实施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制度,全面落实主要用能产品限额目录和超限额能耗加价管理办法。
  (二)加大重点企业、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力度。抓好85户重点耗能企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加快实施国家节能重点工程和自治区节能“三百”重点项目。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煤炭六大行业节能降耗新标准,有效降低主要产品单耗水平。加快实施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及民用、政府机构等领域节能标准,确保单位GDP能耗降幅大于上年。
  (三)全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直接或间接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一切排污单位,严格履行法定的排污申报登记。二氧化硫减排方面,全部完成现役大中型火电机组脱硫改造任务,新建和现役机组全部实现在线监测。冶金、建材、化工等非电行业要落实重点企业目录管理制度,强化硫回收和脱硫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用大型集中供热、热电联产替代小采暖锅炉,减少燃料煤消耗量,力争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上年下降8.1%。化学需氧量减排方面,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年新开工建设37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并确保8个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所有工业园区必须建成污水处理厂。加大对已建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药等工业废水排放量大的行业监管力度,力争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上年下降9%。
  五、加强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
  巩固和扩大生态保护及建设成果,加强水利、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
  (一)生态方面。重点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等生态保护治理工程,做好巩固退耕还林的前期工作,全年力争完成退牧还草2000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612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184万亩、“三北”防护林建设43万亩,造林合格面积达到1000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50万亩。
  (二)水利方面。加快三座店水利枢纽等在建工程进度,开工建设海勃湾水利枢纽和一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继续推进黄河、嫩江防洪工程的实施。
  (三)交通方面。力争开工建设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京包线集宁至包头三四线等重点铁路项目,牙克石至甘南等高速公路项目,全年新增铁路里程700公里以上,新增高速公路里程300公里;新开工建设阿尔山机场、二连浩特机场。
  (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抓好36个旗县所在地供水项目建设,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77%。
  六、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促进东部盟市振兴。
  (一)努力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强城市建设规划和引导,统筹考虑承接人口转移、促进产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因素,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加快呼包鄂城市群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升以城关镇、建制镇和中心镇为重点的中小城镇发展水平,增强城镇的经济实力、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力。继续深化户籍、就业、社保等城乡配套改革,畅通城乡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支持中小建筑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力争使建筑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二)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积极发展特色产业,特别是县域工业,培育县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旗县和中心集镇的规划和建设,发挥集镇在县域经济中的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城镇之间的关联效应和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使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成为农村牧区人口和劳动力的转移载体。
  (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鼓励呼包鄂地区率先发展,加快提升地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抓住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有利时机,全面落实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搞好与东北经济区政策、产业、项目对接。大力扶持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三少”民族地区发展,继续在政策、资金、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全面完成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任务,科学划定和分类推进不同功能区的开发与建设,促进人口、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
  七、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
  抓住当前宏观形势较好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
  (一)着力深化各项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改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积极化解乡村债务,抓好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综合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农村合作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建设。稳步推进生产要素价格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机制。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全面完成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改革,搞好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工作。
  (二)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蒙东能源公司开发俄罗斯别列佐夫铁矿等项目尽快进入实施阶段,加快赤塔华商园区等对俄合作园区项目建设,支持包钢集团与澳大利亚中央金属公司合作勘探铁矿等项目前期工作。着力调整招商引资结构,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全年引进国内(区外)资金1850亿元。努力保持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90亿美元。
  八、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继续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教育方面,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在进一步巩固农村牧区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今年秋季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落实义务教育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全年完成31个旗县初中校舍改造任务和18所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卫生方面,加快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城镇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完成113个苏木乡镇卫生院、33个旗县医院、25个旗县妇幼保健机构、14个旗县中蒙医院建设任务,建成4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方面,加快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无线覆盖工程和西新工程四期项目建设,为10.3万户已通电的广播电视盲村解决通广播电视问题,建设46个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452个嘎查村体育健身场地和120处社区体育活动站点。
  (二)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目标。继续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创业环境,鼓励新增劳动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残疾人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用工行为。
  (三)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7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360万人。加强农村牧区社会救助工作,实施好盟市级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和敬老院集中供养率。努力解决城镇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全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70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50万平方米。因地制宜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和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全年净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
  (四)继续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在继续抓好2007年民生工程的同时,今年要为群众办“八件实事”。一是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区平均提高20元;二是扩大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人数由85万人扩大到110万人;三是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力争实际参保人数达到200万人以上,启动覆盖全区城镇的医疗救助制度;四是提高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农牧民参合率达到90%以上;五是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助标准;六是扩大教育补助覆盖面,提高补助救助标准,惠及260万城乡中小学生,提高高校生均经费,扩大特困生贷款贴息补助规模;七是改善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八是解决重砷、重氟区8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巩固和发展当前的大好形势,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的预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饱满的热情、科学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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