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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16 生效日期: 2008-06-16
发布部门: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梅市府办[2008]37号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梅州市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梅州市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梅州市梅西水库管理处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日益突出,体制不清、职责不明,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管理处的稳定和发展,为适应形势、与时俱进,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管理处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20号)和省水利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管〔2005〕34号)的精神,结合梅西水库管理处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梅西水库位于梅州市西北部梅县上官塘,始建于1964年10月,于1967年冬建成投入使用,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发电、供水的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水库控制集雨面积350km2,总库容为5100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167.5m,相应库容3500万m3,校核洪水位??168.2m,设计泄洪流量970m3/s。梅西水库是梅州城区防洪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安全与否直接影响到梅州城区的防洪安全,多年来,梅西水库经科学管理和运行调度,捍卫了程江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梅州城区的防洪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梅西水库枢纽工程主要有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和坝后电站组成。水库主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27.6m,坝顶宽7 m,坝顶轴线全长150m。溢洪道为敞开式,堰型为驼峰堰,堰顶高程为??162.30m,设三孔(宽×高)10m×5.5m的闸门,电动卷扬启闭;陡坡分三段,宽度由34m扩散至42m,总长92m;消能型式为底流消能,消力池长52.5m,宽42m,池深3.7m。输水涵管内径2200mm,长128m,进口高程??151.9m,涵管末端设有叉管(内径1400mm)和放空管(内径1200mm),涵管进口设电动卷扬启闭钢直升闸门。叉管设有闸阀连接1号、2号机组蜗室,放空管设有锥形闸阀控制泄流至闸后消力池。坝后电站有三台水轮机机组,总装机3460kw,厂房总面积2815.2m2。
  (二)管理处基本情况。
  梅西水库1967年建成投入运行后,由原梅县地区电力生产指挥部管理,1973年归属原梅县地区水利电力局领导。水库于1979年成立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隶属原梅县地区水电局,为事业单位,负责梅西水库及坝后电站的日常运行管理。1993年,因管理上的需要,上官塘成立梅西水库管理局,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由梅西水库管理局接管。
  1、资产情况。
  根据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现有登记资产,管理处总资产2927.96万元,其中水库公益性资产2471.52万元(包括2002年安全加固资产),坝后电站资产456.44万元。
  2、机构设置。
  1988年梅州市编制委员会梅市编(1988)58号文批复梅州市水利电力局同意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为100人。机关现有设置:主任室、处办公室、计财股;下属两个部门:管养所、梅西水电站。
  3、单位人员现状。
  单位编制为100人,全处现有在岗职工71人(其中临时工7人),离退休职工51人。
  人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11人,职员、技工及普工53人(其中干部身份12人);男职工38人,女职工33人;大专及以上学历9人。
  4、经费来源。
  梅西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发电、供水的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长期依靠电站发电收入来维持水库的运行管理,也就是传统的以电养库的典型模式。
  (三)存在问题。
  1、水库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不清,权责不明,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既承担防洪、灌溉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性功能的综合性水利工程,收入不能满足正常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等支出,入不敷出。
  2、单位机制不活,管理粗放,管理模式一直采用传统的纯事业单位管理,包括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致使单位负担过重,许多年份职工工资难以维持。
  3、以收取工程水费为经济来源,工程管理的良性机制尚未形成。
  4、水库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严重不足,经营困难,按标准测算,水库年需养护经费216.2万元,实际投入约70万元,致使工程设备维护困难,更难以更新改造。还因历年水情差异较大,电费收入不稳定,经费不足,致使单位职工工资都难以发放。
  5、单位负债多,历史包袱重,至2007年9月,总负债达604万元,其中欠发工资163.6万元、集资款及应付利息124.93万元、拖欠工程款及利息97.8万元等,至今无力偿还。
  6、劳动力结构不够合理,单位人员多,但人才缺乏,高素质人员较少,职工平均年龄偏大。梅西水库属中型水库,无高级工程师,工程师3人(其中电气2人、机械1人),基层工程技术人员偏少。整体人员素质偏低,职工平均年龄为40.3岁,大部分为高中以下文化程度,职工素质已影响了水库的安全运行和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制约了管理处的发展。
  二、梅西水库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利工程运行机制,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功能,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原则。
  1、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既要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切实做到加大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3、正确处理责、权、利关系,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4、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5、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远期发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1、改革目标。
  管理处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单位实际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最终达到理顺体制、搞活机制、机构合理、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目标。
  2、改革主要任务。
  建立和完善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分级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
  三、改革方案和责任
  (一)改革方案。
  1、管理单位的分类定性。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20号)和省水利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管〔2005〕34号)中有关单位定性的标准规定,梅西水库是既承担防洪、灌溉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性功能的综合性水利工程,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是具体负责该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由于其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定性为准公益性水管事业单位。
  2、定岗和定员。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的规定,水库管理养护定员人数为25人。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技术管理类、财务与资产管理类、水政监察类、运行类、观测类和辅助类等八个类别共20个岗位。
  3、实施措施。
  水库管养维护、坝后电站实行统一管理,人员根据水利部、财政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的规定,水库管养维护人员为25人,其他46人到电站安排岗位。水库管养维护人员实行事业单位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广东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7〕56号文)以及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市办〔2007〕108号)关于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的有关标准进行测算;坝后电站实行企业管理,工资待遇测算根据电站的发电效益,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绩效挂钩的原则实施,大体参考2002年―2006年阶段单位平均工资标准,在保证不低于梅州市最低平均工资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工资增长幅度确定工资待遇。
  方案批准后,在单位内部全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工效挂钩,明确岗位职责,实行人事改革,制定各类岗位的职责、权利、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和人员聘用制度。同时实行档案工资和实际收入相分离,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绩效挂钩的原则,按照《企业法》的要求,制定单位内部灵活的分配制度,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离退休人员待遇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执行。即改革前已离退休的人员保持原离退休待遇不变,经费按原渠道解决。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其退休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改革后单位的相应标准执行。
  (二)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1、明确管理责任。
  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负责水库工程、坝后电站的维修养护和日常运行管理,隶属于梅西水库管理局。
  2、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体制。
  梅州市人民政府依法保障梅西水库的合法权益,使水库充分发挥效益;梅州市水利局负责监督检查水库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梅西水库管理局负责具体指挥水库的管理、运行和维护;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具体执行水库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从而保证水库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
  3、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水利工程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和当地政府防汛责任人的责任。
  四、管理处年运行费用收支测算
  管理处年运行费用测算编制的文件、政策依据是《水利事业费管理办法》、《财政预算收支科目》、以及国家财政部、人事部和省财政厅、人事厅的有关文件等。管理处收入主要为梅州市财政局梅西分局拨付的工程水费及电站发电电费(库面养殖收入由上官塘农场收取),支出部分为水库管护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及电站人员经费。
  (一)水库管养所收支情况。
  1、年收入(149.3万元)。
  水库管养经费主要依靠工程水费收入, 根据梅州市财政局梅市财农字〔2006〕70号文,工程水费由梅州市财政局梅西分局统一收取,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养护,现在的征收范围包括梅西水库坝后电站、程江梯级水电厂三个电站,共计四个电站。坝后电站2004年―2006年均发电量为841.4万度,根据梅州市物价局梅市价〔2006〕36号文征收标准规定,坝后电站为0.055元/度,工程水费年均征收为46.28万元;梯级水电厂三门峡站年均发电量为162.17万度,工程水费0.05元/度,年均征收为8.11万元;黄石仑站年均发电量为1154.8万度,工程水费0.045元/度,年均征收为51.97万元;长滩站年均发电量为1073.56万度,工程水费0.04元/度,年均征收为42.94万元;工程水费年均收入为149.3万元。
  2、年支出(322.7万元)。
  (1)人员经费(82.5万元)。
  按照广东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7〕56号文)以及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市办〔2007〕108号)关于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的有关标准,测算如下:
  每人:
  基本工资1100元/月(中级工档案工资)
  津贴1200元/月(事业单位津补贴)
  社会保险450元/月(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及补充医疗保险)
  全体在岗人员:
  人员经费2750元/月/人,全年小计:
  2750元/月/人×12个月×25人=82.5万元。
  (2)日常办公经费(6万元)
  根据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办公费为每人每月200元,月办公经费为25×200=0.5万元,年办公经费6万元。
  (3)防汛费(15万元)
  A、防汛车辆养护费5万元;
  B、防汛抢险经费年10万元。
  (4)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16.2万元)
  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测算依据主要是:水利工程技术档案、水利工程等级批复文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修理规程及考核标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梅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04年第2季度提供价格并结合当地实际价格。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测算出为216.2万元。
  以上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为定额标准测算,梅西水库已于2004进行了除险加固,主要建筑物均已经加固达标,预计未来几年维修养护经费支出较少,日常管理将根据水库工程设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维修养护,水库重大抢险和维修养护费用由水库工程水费解决,不足时向市财政申请安排专项资金解决。
  (二)坝后电站年收支情况。
  1、年均收入(332.69万元)。
  根据2004年―2006年发电情况可知,坝后电站年均发电量为841.4万度,由于得到省政策关于小水电保护价的保护,上网电价从2007年8月起由原来的0.3389元/度(不含税)调整为0.3954元/度(不含税),电费收入有所增加,现年均发电收入为332.69万元。
  2、年均支出(245.18万元)。
  根据2002年―2006年支出情况,五年平均支出为270.68万元,剔除离退休人员单位补差经费25.5万元,电站年均支出为245.1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100.15万元、福利费14.11万元、劳动保险费26.05万元、发电用水费32.86万元、折旧费24.8万元等。
  (三)管理处年均总收支情况。
  1、年均总收入。
  工程水费年均收入149.3万元,坝后电站年均发电收入332.69万元,合计年均总收入481.99万元。
  2、年均总支出。
  水库管养所费用年均支出322.7万元;坝后电站年均支出245.18万元;离退休人员单位补差经费年支出50万元;合计年均总支出617.88万元。
  3、年收支相抵缺额135.89万元。
  (四)财政核补测算及工程水费管理。
  经以上测算,水库工程管理处年收支相抵缺额135.89万元(含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测算216.2万元,如剔除则结余80.31万元)。工程水费收入50%用于管理和工程维修养护费用,另50%缴入市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水库重大抢险和维修,该项资金不足时,另行专项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经批准后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
  五、历史遗留问题。
  遗留问题主要为遗留债务处理:
  (一)债务。
  至2007年9月止,管理处总负债为604.38万元,其中欠发职工工资134.13万元、离退休职工工资差额31.52万元、职工机组改造借款47.75万元及机组改造借款利息77.18万元、拖欠环境整治、遥控遥测、梅城职工宿舍、防汛大楼装修工程款及利息共97.8万元等。
  (二)解决办法。
  对于以上遗留问题,管理处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争创效益、开源节流,同时利用丰水年的节余资金逐年逐步解决。
  六、人员安置和分流
  加大宣传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国务院的《实施意见》和省的《实施方案》,宣传水管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好思想工作,使职工理解和支持,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妥善安置人员岗位,目前单位现有在职人员71人,水库管养维护人员定员为25人,按水管单位各岗位要求在单位内通过竞争上岗招用,其他人员到电站通过竞争上岗安排岗位。
  利用以下途径安置人员:
  (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工龄15年以上的工作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办理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由原单位发放离岗退养生活费,并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按离岗退养前的工资标准及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和计发养老金。
  管理处现有此类人员人数为9人。
  (二)竞争未能在水库管养维修人员岗位上岗的人员(37人)到坝后电站安排岗位,由电站统一管理。
  七、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在国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出台前,仍维持现行养老制度,我处为受聘人员依法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八、税收扶持政策
  在实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为安置水管单位分流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的,经税务部门核准,申请执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九、积极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管理处依法进行工程管理,制订《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落实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行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加强管理,规范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员工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十、加强工程水费的征收和管理
  工程水费是我处基本支出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主要来源,依法加大对梅西水库坝后电站、梯级水电厂等用水单位计收工程水费的力度,管好用好工程水费。
  十一、组织实施和时间要求
  切实加强对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工作,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专门成立以单位第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各副职为副组长,下设体制改革办公室。按照市水利局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工作,依据市水利局〔2006〕211号文要求,2006年12月底做好了岗位定岗和维修养护经费测算工作;2007年为实施阶段,编制改革实施方案。2008年1月份将改革实施方案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后转呈梅州市人民政府审批。2008年6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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