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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抗洪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13 生效日期: 2008-06-13
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萍府办字[2008]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我市进入六月份雨季以来,先后遭受两次强降雨过程,造成部分房屋倒塌、农作物被淹遭毁、畜禽死亡等严重的洪涝灾害。当前正是早稻破口抽穗、中稻秧苗移栽、二晚播种育秧阶段,为将农业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全年粮食丰收,现就抗洪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抗洪救灾工作
  根据天气预测,近期强降雨将停留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灾情仍将扩展,各级政府务必做好抗大灾的准备,立即行动,落实措施,防止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更大损失。要加强领导,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一旦雨停水退,立即组织灾后生产恢复;有关部门要组织农资调运和贮备,特别是救灾用的种子、化肥、农药等重要生产资料,确保灾后生产自救能够顺利进行;逐级核实灾情,针对受灾程度和不同作物,采取有针对性的救灾措施;要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监测,切实加强灾害天气预警
  要克服麻痹思想,把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和降低灾害损失放在第一位,要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和灾害发生动态,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一旦发生可能出现的灾害,要将灾害信息及时通知到相关区域和人员,全力避免人民生命和重大财产损失。在抗灾避灾上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
  三、及时调度,提高灾情信息准确性
  要进一步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强化灾情调度,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提供决策依据,即日起安排专人进行统计报告,汛期要求对灾情每日一报,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进村入户,狠抓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当前正值农业生产的黄金季节,也是早、中、晚稻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全面动员,组织农业专家和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到灾区一线,进村入户,到田头地角,现场指导农户实施科学救灾和生产恢复,帮助农民解决救灾、生产恢复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提高救灾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早稻要在雨停后加强肥水管理,确保穗齐粒满;水产养殖要加强塘库巡查,防止决堤、漫堤造成逃逸;作物棚架要及时加固,防止倒塌,发生倒塌的,要进行修复。
  五、突出重点,抓好被淹农作物的补播补种
  洪涝灾区在救灾和灾后生产自救中,重点要对被淹农作物及时排涝救苗,缩短被淹时间,并及时采取措施保苗防病。对被冲毁的农田,要在洪水退后及时补播补种。可通过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之间进行秧苗调剂,保证中稻种植面积,对无中稻秧苗的要及时补播晚稻,确保不出现良田撂荒以减少灾害损失,当前适宜的二晚品种有:金优207、天优998、丰源优299、汕优10号、汕优63等生育期不超过125天的品种,对冲毁严重、不适宜补播水稻的稻田,可改种旱粮作物,如玉米、大豆、红薯、花生等作物。
  六、严防严控,防止灾后疫病流行
  种植方面,在洪灾后病虫害流行是普遍的规律,控制灾后农作物病虫害主要措施有:及时补充养分,通过撒施肥料或叶面追肥,增加作物养分供应,恢复作物正常生长,提高自身的抵抗力;及时排渍清涝,降低田间湿度,减少病源侵染机率;雨停水退后全面进行药剂防治,控制病虫害发生流行,可每隔5-7天喷一次药,连续喷施2-3次。洪灾以后特别注意防治稻瘟病和稻飞虱等病虫害,确保灾后无重大病虫害发生和暴发。
  养殖方面,及时做好洪灾地区的消毒工作,受灾地区要全面开展对道路、粪池、栏舍和周边环境的消毒,对被淹栏舍内外要进行彻底冲洗、消毒。消毒方法:用威特消毒王(按1:3500的比例,每平方米130ml喷雾消毒)或消毒粉消毒,连用两天,第三天用25公斤生石灰、3公斤烧碱、100公斤水配成消毒液涂白栏舍,隔15天后再进畜(禽)。加强疫病免疫工作,高温高湿季节极易发生重大疫病,各县区根据春防情况,及时组织对强制免疫疫病补免,对新进栏的畜禽随进随免,确保畜禽有效免疫抗体水平的提高。
  市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抗洪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政府。

二00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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