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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03 生效日期: 2008-06-03
发布部门: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三府办[2008]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六月三日

三亚市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做好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有效作用,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和海南省《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及海南省《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和农机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紧围绕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产增收为目标,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为主要任务,以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瓜果菜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充分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规范购置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拉动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发展农业机械化,创建三亚市现代农业装备示范区,推进三亚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逐步提高我市农机装备水平,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和抗风险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型农业,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
  (二)根据我市农机装备结构和农业生产实际,加大推广先进适应的农机技术力度,重点推广水稻插秧机和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及适应山区农业生产的小型水稻自走式收割机械以和小型农机具,提高机耕、机插、机收机械化水平,提高我市瓜果菜等作物的生产能力。
  (三)鼓励农民购买先进农机具,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产。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与兼顾特色相结合,发展适应当地农业生产需要的农业机械装备。
  (三)向热带高效农业倾斜,向水稻、瓜果菜等生产关键环节倾斜。
  (四)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
  (五)操作程序科学、简便、真实、高效。
  四、实施范围及规模
  根据我市农业发展和农民购机需求,为使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2008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专项补贴资金和市地方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实施范围覆盖全市2区6镇和地方农场。项目规模,我市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约1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500万元,市财政配套补贴资金约500万元。
  五、补贴农机具种类及补贴机具的确定
  (一)补贴机具种类。
  补贴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动力机械、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粮食干燥机械、排灌机械、畜产品生产机械、水产品生产机械等9大类30种机具。补贴机具种类如下:
  1、动力机械类。
  (1)手扶拖拉机(8马力≤功率≤15马力);
  (2)25-40马力拖拉机(25马力≤功率<40马力);
  (3)40-80马力拖拉机(40马力≤功率<80马力);
  (4)80马力以上拖拉机(功率≥80马力);
  2、耕作机械类。
  (1)深松机;
  (2)深耕犁;
  (3)旋耕机;
  (4)水田耕整机(含机耕船);
  (5)机引耙;
  3、种植机械类。
  (1)育秧播种机组;
  (2)水稻机动插秧机
  4.植保机械类。
  (1)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
  (2)担架(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喷杆式机动喷雾机;
  (4)风送式机动喷雾机;
  (5)烟雾机。
  5.收获机械类。
  (1)全喂入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2)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3)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4)背负式玉米收割机;
  (5)青饲料收获机(含收割、切碎、揉丝、呀快、打捆等);
  (6)牧草收获机(含割草、搂集、压捆、打包等);
  (7)秸秆粉碎还田机(含捡拾打捆机)。
  6.粮食干燥机械类。
  粮食(种子)烘干机。
  7.排灌机械类。
  (1)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
  (2)绞盘式(卷管式)喷灌机。
  8.畜产品生产机械类。
  挤奶机(含储奶罐、运输奶罐)。
  9.水产品生产机械类。
  (1)增氧机;
  (2)投饵机;
  (3)清淤机;
  (二)补贴机具的确定。
  根据我市实际,中央和本市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海南省 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所有农机具的购置补贴。
  六、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及确定。
  补贴对象为项目实施本市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含地方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配套购置农机具的(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他方式确定。
  (二)补贴率和补贴数量。
  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海南省《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海南省财政厅、农业厅制定的《海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琼财农〔2005〕1302号)执行。使用中央资金或地方资金的补贴率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且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6万元。根据我市农业及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我市重点推广的先进机动水稻插秧机和先进的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如久保田等),在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基础上,用我市财政配套资金再累加补贴30%(单机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008年在全市农村实施“铁牛富民”工程,重点推广4-15马力(耕整机、小型手扶拖拉机)和小型水稻收割机(0.5≤喂入量≤0.8),即在使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再利用本市财政资金给予适当累加补贴20%;其他享受过中央财政补贴的机具,不再享受市财政补贴。
  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三套(12台,即3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9台作业机具)。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享受购置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一户农民(渔民)年度内补贴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6台、6台和1台。
  具体补贴机型、补贴率、补贴金额按《海南省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公布执行。
  七、农业机械购机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农业机械购机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农业部、财政部《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和《海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确保补贴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实施对农民购置农机专项补贴,是落实中央“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机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各区、乡镇等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信息网络(市农业局)媒介大力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和补贴机具,确保购机补贴顺利实施。
  购机补贴申报审批程序:1、市农机管理部门发文之日起,符合条件的购机者按照《产品目录》中的机型申请。购机者到所属区、乡镇政府农机管理部门领取购机补贴申请表,由购机者个人填写申请表一式四份,然后送交所属区、乡镇政府农机管理部门审核作意见(区、乡镇负责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签名)加盖公章后,再送市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审批。2、确定申请购机补贴的农户后,由市农机管理部门发布公示,公示文件由区、乡镇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张帖到所属区、乡镇政府、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站)、村委会。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市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与农户签订购机协议书。3、由农户将已签订的购机补贴协议书到经销商处购机。
  (二)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一要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农业部、财政部《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和《海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二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管理。对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具,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的,须经市级农机管理部门批准,并报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备案。三是对确定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机户,要100%的办理牌、证,否则在申报规定的时间(15天)内未办理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申请购机补贴资格。四是加强补贴专项的信息档案工作。市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明确专人及时做好项目档案信息的采录、统计工作,将汇总后的电子信息档案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并将购机补贴执行情况总结上报。三亚市农机管理部门咨询、投诉电话:88272798。
  (三)检查验收。
  为使购置补贴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项目实施结束后,农机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到购机户验收,各区、乡镇、地方农场要积极配合,做好购置补贴的检查验收工作。验收内容:一是购机者与申请人的姓名和购置机型(发达机号等)是否相符。二是有无购置发票、机械编号和农业部推广的合格产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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