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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02 生效日期: 2008-06-02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8]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体育局《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日

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的意见

  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地区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对于增强人民体质、促进现代化建设、加快构建和谐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南京体育经过“十五”期间的发展,特别是“十运会”重要机遇期的促进,已进入一个快速的发展阶段。全市城乡一体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群众体育广泛开展,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逐年增多;竞技体育实力不断增强,南京健儿在一系列国际国内大赛中成绩均位居全省前列,已培养出22位世界冠军;体育社会化进程步伐加快,体育市场呈现蓬勃发展势头;全市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已达1.45平方米;体育综合实力全省领先,全国先进。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建设体育强市、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实现到2010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相适应的体育强市目标,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7号)要求,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体育强市建设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尊重体育发展自身规律,紧紧围绕提高人民健康素质这一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实现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把南京建成体育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体育强市,为我市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2010年,全面达到体育强市各项建设指标。具体目标任务为:
   1、群众体育。建立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健全、运转高效;全民健身设施分布合理、管理有序;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普及、群众参与广泛,市民的健康素质位居全国、全省前列。至2010年,力争全市街道、乡镇全民健身体系合格率100%,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50%以上,每万人中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8人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2%,全市所有街道、乡镇、社委会和行政村都建有体育设施,健身设施覆盖率达100%,健身场地分布合理、便捷,健身设施管理先进、有效。基层建立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街镇文体站能较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完善,国民体质测试工作开展广泛。全市积极实施“南京百万市民健身工程”,经常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
   2、竞技体育。力争有更多南京籍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并夺得更多奖牌;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全运会参赛任务;城市运动会参赛成绩力争保持在全国前六名的先进行列;省运会上继续保持金牌、奖牌、总分、输送奖和贡献奖第一,确保全省领先地位。
   3、体育竞赛。区、县级以上体育竞赛开展活跃,综合性运动会覆盖率100%;积极开拓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争创1―2个具有较大影响的国际品牌赛事;大力培养体育人才,国家级以上裁判员达200人以上,二级以上裁判员达3000人以上。
   4、体育产业。基本建成与大众消费水平相适应,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多业并举、门类较全、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兴办、共建共享的格局。至2010年,规模、档次、管理、服务、效益等方面综合水平达到国内一流的体育场馆超过15家,体育彩票年销售额稳步增长,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明显提高,争取达到全省和全国省会城市先进水平。
   5、体育设施。市级体育训练设施逐步完善,八城区全部建有区级体育中心,五县(区)全部建有新“四个一工程”(一个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一个3000座左右的体育馆、一个室内标准游泳池和一个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中心)。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以上,达到省里提出的要求。
   6、体育科教。跟踪新时期体育发展动向,从人才和资金安排上加大对体育科研的投入,充分发挥体育科研的杠杆作用,提高体育科研成果转化率,为全民健身和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服务。
  二、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三)积极倡导全民健身活动。加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力度,引导民众树立“健康第一”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大力营造体育健身社会氛围,推广新优体育健身项目,努力打造“秦淮河体育带”。各区(县)打造区域传统特色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繁荣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和特色体育项目,按学生、职工、农民、机关干部、社区居民、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等八类人群开展活动,切实提高体育人口比例,使体育健身观念深入人心。
  (四)积极完善全民健身硬件服务体系。打造完善城区和农村全民健身设施“双四级”框架。巩固老城区、拓展新城区社委会健身点建设。扎实抓好“新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现所有行政村建有体育场地设施,并逐步向农村集中居住点和自然村延伸。力争2010年前,进一步建设完善城区体育设施四级框架,即市级全民健身中心、区(县)级体育中心、街道全民健身工程和社委会全民健身点;建设完成郊区(县)体育设施四级框架,即区(县)建有新“四个一”场馆、乡镇(街道)建有体育健身中心、行政村建有三类以上“新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农民集中居住区和较大自然村建有小篮球架等体育设施。
  (五)抓好全民健身组织管理。完善全民健身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政府、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贯彻南京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及评价细则,推动社区群众体育组织、场地设施和经费三落实,充分发挥文体站在基层全民健身工作中的作用,扩大群众体育活动的参与度,不断扩大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积极开展社区健身俱乐部和职工体育健身中心等全民健身组织的创建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育锻炼标准、体育人口统计等各项制度。
  (六)组织引导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的开展。深入开展“六送体育”(送体育器材、送管理制度、送体育活动、送体育指导、送健身方法、送体质测试)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办好市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农民运动会、妇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和少数民族运动会。与教育部门紧密配合,大力推行“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增强青少年体质,抓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工作。抓好元旦健身长跑、“6?10”全民健身月、“9?29”世界步行日等品牌群体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全面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七)改革和完善训练体制。积极扶持多种形式的业余训练模式,鼓励协会、团体和个人等创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共同为南京市竞技体育发现、选拔、培养、输送优秀体育新苗。继续巩固完善省优秀运动队――市代表队――区县体校――网点校四级训练体系,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巩固优势、打造品牌。到2010年,全市各级训练总人数达3500人。其中,市优秀运动队训练规模达300人,市代表队1300人,布局班1200人,传统网点校700人。坚持“体教结合”方针,继续增加“体教结合”项目,推动“体教结合”工作,制定完善体育、教育共同办训练的有关政策,做到“优势互补、责任共负、人才共育、成果共享”。
  (八)抓好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强化全市运动项目的统一发展和长远规划,充分发挥项目管理中心的作用,大力推进项目责任人制度,不断提高项目运动水平。重视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输送和考核工作。完善选材输送的激励机制,根据人才质量设定奖励标准,根据输送层次实施跟踪奖励。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为我市竞技体育输送人才的积极性。在完成好省里下达的指标任务基础上,做好新一轮国家级、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创建工作,力争各项数量均列全省前列,继续推进基地和俱乐部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教练员、运动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优化教练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管理干部队伍的能力;全面提升运动员的综合素质。
  (九)加强优秀运动队建设。充分利用我市重竞技、水上项目省队市办的优势,进一步做优摔跤、柔道、拳击、赛艇、皮划艇激流回旋等项目,针对新周期的金牌任务,落实各项目运动队目标责任,加强优秀运动队的队伍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抓好“金牌教练工程”和“尖子人才工程”,突出重点,加大运动员、教练员的引进力度,构筑人才高地,走集约化的“精兵之路”。贯彻“三从一大”的科学训练原则,狠抓赛风赛纪,严格禁止使用违禁药物,认真研究致胜规律,提高训练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力争多出尖子运动员。大力推进训练、学习、科研、医疗、管理一体化,提高体育运动训练的科学化程度和综合管理效益。
  (十)努力完成综合性运动会任务。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运动水平,重视人才培养,为国家输送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努力完成各级综合性运动会任务。2008年力争有6名以上南京籍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第29届奥运会,并力争夺得金牌,多得奖牌;2010年亚运会上争取夺得更多的金牌;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力争完成省下达的任务;2010年第十七届省运会上,继续保持金牌、奖牌、总分、输送奖和贡献奖全省第一,确保全省领先地位。
  四、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十一)实施体育产业发展鼓励扶持政策。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精神,在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产业项目启动、体育品牌场馆和知名企业培育等方面给予经济扶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资体育产业项目和建设体育场馆,并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等方面享受国有单位同等待遇,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体育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体育项目,除现行税收政策已经明确按照娱乐业征收营业税的项目外,其它项目暂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3%营业税。对公共体育场馆、体校等公益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体育活动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对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体育场馆、体校的办公用房、公务用房和单位自身用于开展体育训练、比赛、培训、群众健身服务等业务用房,经税务部门审核免征房产税。
  (十二)实现体育服务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国有体育场馆在体育健身市场中的引导示范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金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参与体育健身市场开发,尤其是对各类高中档体育健身会所和新兴体育项目的投入,使民营经济成为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按照《南京市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体育市场监督检查,打击不法经营,促进公平竞争,维护体育经营者和体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和支持大、中型体育场馆执行国家体育场所服务标准,不断提升场馆档次和质量,逐步培育一批在各类健身项目中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行业典型。
  (十三)开放体育竞赛表演市场。规范体育竞赛组织管理,整合体育行政部门、项目协会、场馆和社会体育经纪资源,积极承办和合办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和高水平商业体育竞赛,不断提高已经形成一定影响的地方自办体育比赛的规格规模。力争每年承办国际体育竞赛3项以上、全国体育竞赛8项以上,鼓励企业以冠名、冠杯、广告、特许经营、合作等形式广泛参与各项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加大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市场化运作。
  (十四)加大体育资源开发力度。体育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要加强对大型体育赛事、体育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知名运动员和教练员等具有潜在商业价值资源的开发,实现市场化经营;要加强体育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体育彩票工作基础建设,调动区、县发行体育彩票的积极性,不断完善销售网络,拓宽发行渠道,创新营销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扩大销售规模。
  五、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
  (十五)做好体育设施规划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执行新建、扩建、改建城乡居民住宅小区配套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定,确保体育健身设施按面积、按标准建设到位。对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等方面按规定给予安排。
  (十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市级体育设施建设,完善体育设施功能,提升体育设施水平。全面提高区级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八城区全部建成可开展球类、游泳等多个体育健身项目,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区级全民健身中心;五县(区)积极实施新“四个一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适当提高体育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档次。
  (十七)加强现有体育场地的使用管理。总结推广体育场地使用管理的好制度和好做法,定期组织健身设施现状普查,并在实践中研究探索符合南京实际的使用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体育场地使用管理和维护的相关制度和措施。继续做好全民健身工程点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切实发挥“新农村体育健身工程”的功能、效用,研究制定“新农村体育健身工程”的长效使用管理办法。与教育部门配合,争取学校体育设施向群众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十八)改善训练设施条件。适应竞技体育项目发展需要,加快建设和改造市代表队训练场馆设施。2010年以前,改造、建成市清凉山体育公园,积极规划市运动学校分校的建设,改造升级现有训练设施,为青少年训练创造良好条件。
  六、进一步提高体育科研和宣传教育水平
  (十九)不断提高体育科研水平。突出体育科教的先导性地位。重视体育科研能力的提高,切实发挥体育科研的助推作用,注重体育科研成果的运用,使之转化为现实的体育服务能力和体育竞争力。加强理论研究和科技攻关力度,力争每年出现一批高质量的体育科研成果。继续做好课题研究工作,每年要有市级以上课题结题。不断加大科研投入,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建立适应体育强市需要的现代科技服务体系,提高体育事业发展水平和速度。
  (二十)大力实施“人才强体”战略。依托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吸纳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以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专项技能教育为主体的体育教育体系,培养体育各类专门人才。进一步加强科学选材,制定各项目的选材标准,完善选材测试运行机制。认真抓好运动员的思想和文化教育,在提高专业素质的同时,不断打牢思想文化基础。制定教练员培训计划,定期举行各种培训和讲座,不断提高教练员队伍的执教水平。
  (二十一)重视和加强体育宣传工作。加强体育宣传的组织领导,强化体育宣传意识,建立、完善体育宣传工作机制。加强体育宣传队伍建设,丰富体育宣传形式,拓展体育宣传内容。着眼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注重宣传均衡,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为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加快体育强区(县)建设步伐
  (二十二)突出抓好体育强区(县)创建工作。建设体育强区(县)是体育强市和体育强省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尚未完成“体育强县”创建的相关区(县)要对照“体育强县”创建标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特别要围绕公共体育设施新“四个一”这个重点、难点,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2008年,相关四区(县)全部完成体育强区(县)创建工作。各区(县)要定期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每年至少承办1项省级体育竞赛,每两年至少承办1项国际或全国体育竞赛。体育强镇(乡)创建是“体育强县”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区(县)要按省体育局下发的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抓好组织落实,确保2008年前相关各区(县)体育强镇(乡)比例均达到50%以上。
  八、加强体育强市建设组织实施力度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构建“和谐南京”、促进我市“四项建设”发展的高度,把体育强市建设作为提高市民整体素质,推动南京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事,并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各方,合力推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用发展的手段从根本上解决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加大资金投入,把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
  (二十四)健全落实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市体育事业发展。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统筹协调,要将体育强市建设和南京体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稳步推进。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工作推动力度。要更新思想方法和观念,跳出体育看体育、着眼全局抓体育,进一步开阔视野,切实把体育事业发展看作为民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的实事来抓。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体育法规制度,不断完善体育行政执法和管理监督体系,将体育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创新工作方法和模式,凡是对维护和发展民众体育权益有利的事,就坚定不移地做,坚持不懈地抓。加强体育对外交流和合作,积极吸取借鉴有益的体育发展经验。

附件:南京市建设体育强市主要指标体系

指标

单位

目标值

现状值

备注

一、群众体育

 

 

 

 

1、全民健身月活动普及率

%

100

100

 

2、城乡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率

%

100

 

待省下文确定

3、体育人口比例

%

≥50

≥45

 

4、基层全民健身体系合格率

%

100

100

 

5、万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数

≥18

17.33/万人

 

6、国民体质合格率

%

≥92

2006年数据约为87%

(未公开)

 

7、乡镇体育中心建设率

%

100

按有关文件要求,分2年完成,目前正在建设中

 

8、城区社委会体育设施覆盖率

%

100

除雨花台、栖霞外已基本完成

 

9、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

%

100

已完成

 

二、竞技体育

 

 

 

 

10、世界冠军

全省前列

全省前列

 

11、全运会参赛成绩

 

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12、城运会参赛成绩

全国前六

全国前六

 

13、省运会参赛成绩

第一

全省第一

 

14、省输送奖、贡献奖排名

第一

全省第一

 

15、业余训练开展规模

27个项目

27个项目

 

3200人

2500人

 

16、国家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传统学校数

 

全省第一

目前这三项指标值分别为3、17、3,位居全省第一

 

17、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传统学校数

 

全省第一

目前这三项指标值分别为10、1、20,分别位居全省第一、第三、第一

 

三、体育竞赛

 

 

 

 

18、每年举办市级体育竞赛次数(含少儿体育竞赛次数)

项次

100(20)

95(23)

 

19、每年举办区(县)级体育竞赛次数(含少儿体育竞赛次数)

项次

390(78)

260(52)

 

20、区(县)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覆盖率

%

100%

76.9%

 

21、平均每年承办省级以上体育竞赛次数

项次

13

5

 

22、具有较大影响的品牌赛事

1―2

0

 

23、国家级以上裁判员人数

200

184

 

24、二级以上裁判员人数

3000

2300

 

四、体育产业

 

 

 

 

25、体育彩票销售总量

亿

达到省局要求

5.8

 

26、一流水平体育场馆数

15

8

 

五、体育场馆

 

 

 

 

27、八城区体育中心覆盖率

%

100

87.5

 

28、五县(区)新“四个一”体育场地设施覆盖率

%

100

20%

 

29、人均体育健身场地面积

平方米

≥2

1.45

 

六、体育科教

 

 

 

 

30、体育科研综合实力

全省前列

目前与苏州市

并列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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