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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整治市区市容市貌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26 生效日期: 2008-05-26
发布部门: 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阳府办[2008]26号

江城区、阳东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整治市区市容市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径向整治市区市容市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阳江市整治市区市容市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市容市貌的管理,美化、优化城市环境,巩固我市“创优”、“创卫”、“创文”和2007年市区市容市貌“百日整治”的成果,迎接今年省对我市“创卫”工作的复检,给市民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市政府决定,从5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止,用220天的时间,在市区开展联合整治市容市貌行动,全面治理市区“脏、乱、差”现象,推进市区的美化、亮化和净化建设,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市区乱摆卖、乱堆放、乱挖掘、乱停放、乱张贴、乱拉挂等城市“六乱”行为;分步改造、修复破损残旧的城市道路,查漏补缺遗失、损坏的排污、排水、供水、通信电缆的观察井盖(沙井盖);全面检修、清理堵塞的下水管道;督促电信部门维修、更换、清除残旧破损的公用电话亭;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措施,封闭施工,建筑工地、空地修整围墙;查处违章设置户外广告、违章运载渣土余泥、残疾人车和人力(机动)三轮车违章营运、市区噪音污染和环境污染等行为;清理占用绿地乱搭建的建(构)筑物以及“脏、乱、差”的卫生死角等;补植路树,加强对市区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通过宣传发动和全面整治,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和各机关单位、学校、团体等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以达到市容整洁、环境优美、交通畅顺的目的,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决定成立整治市区市容市貌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市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周乐荣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黄太健副秘书长、市市政管理局张明周局长、江城区雷双富常务副区长、阳东县张宝光常务副县长、市环保局彭永源局长、市公安局张家文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陈宗辉副部长、团市委关天表书记、江城区府办公室简春宇副主任、市市政管理局项国驰副局长、市建设局林兜培副局长、市规划局陈振成副局长、市工商局邓永兴副局长、市环保局邓才钦副局长、市交通局谢瑞祥副局长、市公路局黄善积副局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黄刚大队长、市质监局余扬波副局长、市经贸局陈德庆副局长、市水利局李孟朗副局长、市宗教事务局曾广成副局长、市残联陈丽娜副理事长、市爱卫办杨业荣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邵延峰支队长、市城监大队陈昌雄大队长等人员组成。
  指挥部下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局,由市市政管理局张明周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市政管理局许兆勇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市市政局安排4人组成。负责市区市容市貌整治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市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部门的整治行动方案;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和整治情况收集通报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督察组。督察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局法制督察科,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太健兼任督察组组长,市市政管理局法制督察科龙建伏科长、市政府督查室廉生光主任任督察组副组长,江城区政府、阳东县政府各派一名督查员,市市政管理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监大队各派一名科长组成督察组,共13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协调各部门统一执法工作。
  指挥部下设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陈宗辉副部长兼任宣传报道组组长,团市委关天表书记、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冯兆发副科长任宣传报道组副组长,团市委2人、市电视台2名记者、阳江日报社、广播中心各1名记者为成员,共9人。负责宣传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和城市管理的参与意识;跟踪报道市容市貌整治的有关情况。
  指挥部下设综合执法组。市城监大队陈昌雄大队长兼任综合执法组组长,市城监大队黎富来副大队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李进成大队长、江城区建设局朱惠副局长任综合执法组副组长,市城监大队派出40人、从江城区政府抽调20人、阳东县政府20人、市市政管理局4人、市建设局4 人、市规划局4人、市公安局16人(其中治安警6人、交通警10人)、市工商局10人、市环保局10人、市交通局20人、市公路局10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5人、市质监局5人、市经贸局4人、市水利局4人、市宗教事务局3人、市残联3人,共182人,组成综合执法组。负责组织配合各成员单位进行整治,处理整治工作所遇到的特殊问题。综合执法组根据整治任务的需要可采取联合行动,也可根据各部门职能、分工的任务需要抽调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协助整治。
  三、整治标准
  整治标准是要达到基本上杜绝市区“脏、乱、差”现象,道路干净,市容整洁,不留卫生死角;主干道两侧的酒店、商铺、单位和住户临时停放在道路上的车辆整齐有序停放在指定范围内;主干道路两边的商铺不论大小一律入室经营,货物、商品不得摆放在门槛外,车辆清洗在室内进行;市区绿化地不再有乱搭建的建(构)筑物,绿化带修剪整齐美观;夜市大排档,烧烤档,水果档、补鞋档等必须在指定的疏导点经营;无违章挖掘道路现象,经批准开挖道路的施工单位能及时清除开挖后的余泥和按时修复路面,保证周围清洁卫生;主干道(人行道)路面基本完好,没有丢失沙井盖现象,下水管道畅通;公用电话亭容貌完好,功能完善;渣土车辆有证运载渣土并密封覆盖,防止撒落污染路面;严禁残疾人车和人力(机动)三轮车违章营运和乱停乱放;主干道两边的建筑工地必须封闭施工,建筑材料要堆放有序,道路上不能堆放建筑材料或杂物,经批准临时堆放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清除;20米以上道路两边建(构)筑物不再有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的小广告,服务信息广告必须在指定的疏导点内按要求张贴;户外广告设置要统一、规范、美观,城市美化、亮化得到提升。
  四、整治任务区分
  (一)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管辖范围对市区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整治。
  (二)各部门、各单位牵头重点整治任务。
  1、江城区政府负责牵头整治区所管辖范围(30米以下道路及该区域)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2、阳东县政府负责牵头重点整治阳东高速公路出口至渔女导向岛路段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公路局、市城监大队配合。
  3、市市政管理局负责整治市区30米以上道路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整治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的行为;整治违章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整治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和市区乱张乱贴广告(即城市“牛皮癣”);改造、修复被损坏的道路(人行道)路面;督促做好下水道的清污工作;督促电信部门维修、清理残旧破损的公用电话亭;分工负责牵头重点整治市区西平路、建设路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城监大队等单位配合。
  4、市建设局负责牵头落实建筑工地的封闭施工工作,规范工地建筑材料的堆放;分工负责牵头重点整治市区石湾路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监大队等单位配合。
  5、市规划局负责牵头全面清理主干道街边及住宅小区内绿化地的乱搭建的建(构)筑物;分工负责牵头重点整治市区漠江路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市政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城监大队等单位配合。
  6、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对车辆违法行驶、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查处;分工负责牵头重点整治市区东风路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市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城监大队等单位配合。
  7、市交通局负责牵头整治运输市场秩序,重点整治人力三轮车和机动车非法营运等行为;分工负责牵头重点整治市区创业路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残联、市城监大队等单位配合。
  8、市公路局负责牵头整治325国道白沙导向岛至阳东渔女导向岛路段的市容市貌。江城区政府、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监大队等单位配合。
  9、市工商局负责牵头对有铺面且占道经营的违章店铺进行查处;分工负责牵头重点整治市区二环路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江城区政府、市城监大队等单位配合。
  10、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对城市噪音和排放污水等行为进行查处;分工负责牵头重点整治市区安宁路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水利局、江城区政府、市城监大队等单位配合。
  11、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牵头对各公共广场、公园等场所的封建迷信活动(包括售卖封建迷信用品)进行查处;分工负责牵头重点整治市区新江北路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宗教事务局、市城监大队等单位配合。
  12、市经贸局负责牵头对市场周边的违章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进行查处;分工负责牵头重点整治市区东门路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市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江城区政府、市城监大队等单位配合。
  13、市质监局负责牵头对非法拼装机动车的行为进行查处;分工负责牵头重点整治市区江台路、甘泉路(市一中至阳江职院)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市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江城区政府、市城监大队等单位配合。
  14、市水利局负责牵头整治市区河道内垃圾、清理河障;分工负责牵头重点整治市区北环路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江城区政府、市城监大队等单位配合。
  15、市残联负责清理市区无牌、无证营运的残疾人车;整治残疾人车违法行驶、违章停放的行为。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监大队等单位配合。
  16、市城监大队负责整治市管区域的城市“六乱”行为:重点整治乱摆乱卖的违章摊档(包括占道经营的夜市大排档);泥头车违章运载渣土余泥;乱停乱放车辆;洗车场违章占道洗车、污染路面等行为。同时,负责牵头重点整治市区30米以上没有分工整治的其它道路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等单位配合。
  17、市爱卫办负责牵头检查市区的市容卫生整治工作情况,全面完成省卫生城市的复检工作。
  18、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内的宣传媒体跟踪宣传报道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情况。
  19、团市委负责牵头组织对市民进行城市意识、市民意识的教育,动员青少年志愿者配合市容市貌的整治。
  五、整治办法
  (一)把宣传教育贯穿整治行动始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执法人员上门进行宣传,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次市容市貌整治行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整治情况,各基层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动员、教育单位干部职工和动员各社会团体积极配合,让全体市民自觉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这次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采取综合执法的办法。市市政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经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宗教事务局、市残联、市城监大队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江城区政府、阳东县政府联合起来,派出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伍,大规模地对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整治效果。
  (三)设立整治市容举报热线电话。向全市区公布整治市容市貌举报热线(市政局:3410279,3414197、市城监大队:3100300、江城区:3100401、阳东县:6611825),加强对举报登记、跟踪、落实等工作的管理,使市民投诉的每一件事都能得到妥善处理,真正发挥市民共同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
  (四)对流动摊档采取疏导与清理相结合的办法。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情况下,在市区适当位置统一设置有档次的市容疏导点,如服务信息广告疏导点、水果摊档疏导点、补鞋档疏导点、车辆清洗疏导点等,以解决社会就业压力大和规范化室内经营设施不足的现实。各职能部门确定的疏导点由其本部门负责设置和管理,疏导点以外的流动摊档一律由综合执法组负责清理。
  (五)对车辆停放采取规范管理与处罚违章相结合。严格按照“集中停放、规范管理”的原则,市规划局负责在市区设置多个大型的临时停车场,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在市区部分主干道和人行道适当位置画线设置临时小汽车泊位和摩托车临时停放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指导有需要的单位改造人行道设置车辆停放位置),规范车辆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由城监、市公安交警部门严肃处理,使市民逐步养成规范停放车辆的良好习惯。
  (六)严厉惩治暴力抗法行为。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拒执法者,由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惩处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六、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动员阶段阶段: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前,由各职能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人员对市区违章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把调查摸底情况登记整理成册;整治市容市貌指挥部集中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和执法人员进行动员;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层层宣传发动并自行组织执法人员上街巡查,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劝导,使其自觉纠正违章行为。
  (二)重点整治阶段:时间为2008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122天,把参与整治的各职能部门执法人员集中起来,对严重违章行为、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长期违章、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进行重点整治,力求做到整治一次,解决一批,巩固一片。
  (三)全面整治阶段:时间为200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共31天,在重点整治后,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对整治区域内的违章行为进行全面的、大规模的专项整治。
  (四)巩固整治成果阶段: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共45天,对重点整治、全面整治过后的“盲点”、“死角”等处,采取定人、定岗、定职责的办法,加强管理,以防整治过后又反复的现象发生。
  (五)检查验收总结阶段: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共16天,由整治市区市容市貌指挥部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在这次市容市貌整治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七、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市容市貌整治活动,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和任务,制定相应的整治行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全力把这次整治工作做好。
  (二)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各成员单位按整治的任务和要求,成立相应的市容市貌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和责任,严密组织每一次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效果。
  (三)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这次整治行动以教育、劝导、疏导和纠正违章行为为主,以处罚为辅,执法过程中一定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整治,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
  (四)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职能有交叉的,要积极协调,通力协助、互相配合,对重点、难点的问题可通过市容市貌整治指挥部协调,整合力量,突击整治,共同完成这次市容环境的整治任务。
  (五)准备充分,及时上报。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这次整治行动的准备工作,于5月27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市容整治指挥部的成员、督察组成员、综合执法组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市区市容市貌整治指挥部办公室;6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牵头重点整治路段(区域)的整治行动方案;按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每阶段或每10天上报一次本单位近期的整治工作情况,整治办将定期发出整治工作情况通报或者整治工作简报。
  指挥部办公室电话:3414197
  指挥部督察组电话:341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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