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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25 生效日期: 2008-07-25
发布部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安监管危化[2008]158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控股(集团)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奥运上海赛区安保协调小组《关于北京奥运会期间本市实行社会面从紧从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奥协调字〔2008〕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应急〔2008〕9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本市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有序,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或爆炸、燃烧、泄露、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全力以赴保障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平安顺利召开,现将下阶段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奥运会召开在即,各区县、各系统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实现“平安奥运”为工作中心,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目标,采取超常规措施,进一步加强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本地区、本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六大环节的相关单位,要采取更紧的措施、更严的执法、更实的预案,全力以赴,把奥运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严格实施从紧从严对策,暂停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要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市政府关于奥运会期间本市停止和限制爆炸、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的通告》(沪府发〔2008〕29号)要求,7月20日至8月25日,严格实施剧毒化学品从严从紧监管。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将暂停受理新增剧毒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并督促相关单位停止剧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各区县、各系统要认真贯彻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停产停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对剧毒化学品储存仓库的监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出入登记和值班制度,严防超限、超量储存,确保安全。在此期间,对涉及国计民生以及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企业生产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经营的项目,要督促相关单位向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加大联合管控力度,对重点化学品实施特殊管制
  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以及市政府《关于本市对部分化学品实行管制的通告》(沪府发〔2008〕21号)要求,5月19日至10月20日,对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管制的69种化学品,督促本地区、本系统管制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要如实记录管制化学品的产量、储存量和流向,并采取可靠的保安措施,妥善保管,防止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要严格落实购买身份证实名登记、运输凭证管理以及销售台账备案制度,切实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管制化学品安全受控。
  另外,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6号令)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施特殊天气管制措施。在6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从上午10时至下午4时,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最大限度降低危险化学品进出中心城区导致的安全风险。
  四、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是开展安全评估,进一步掌握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从8月份开始,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现状评估,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同时,及时跟踪本地区、本系统重大危险源变化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对相关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以及温度、压力等重要技术参数和可燃、有害气体泄漏检测等进行24小时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受控。
  二是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专项整治。要督促本地区、本系统存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所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防火、动火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施工安全告知、检修作业报告等各项制度,8月5日至25日期间,除必须进行的抢修作业外,停止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一切检修作业;要督促存在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因素告知制度,落实承发包管理规定和施工作业备案制度,严防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深化“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要继续按照“突出重点、查找三违、综合整治、注重长效”的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类隐患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行全面整治。要深入现场,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做到查“三违”疏而不漏、纠违章铁面无私。还应督查相关企业建立“三违”排查和治理信息库,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动态跟踪,并实施“挂账”和“销账”制度,及时消除职工队伍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把各类事故苗子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要集中力量对本市安全生产领域易制爆、剧毒、易制毒、重点管制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重要设施开展高频度的集中督查和“回头查”,坚决遏制“三违”行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将成立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领导带队的4个专项督查组,全面开展督查、抽查。各区县、各系统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检查组,对本地区、本系统重点单位、重点目标、重点部门和重要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做到检查全覆盖。
  市专项督查组将对各区县重点单位以及高桥石化、金山石化等市直管企业开展督查、抽查。各区县、行业(系统)重点检查范围是本地区、本系统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生产(使用)单位,易制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储存仓库,加油(气)站、油库、储罐区等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所以及重大危险源、输油输气管线等重要设施。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基本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三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出入证制度、岗位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和其他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情况;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系统安装运行情况;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及停止检修作业落实情况;管制化学品经营单位销售台帐备案制度以及使用单位购买实名登记制度执行情况;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专人防护和监控技防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以及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配备情况;企业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等。
  对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由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立即进行通报,同时采取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办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坚决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六、加强应急管理和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应急救援队伍要全力以赴做好值班备勤工作,还要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奥运会期间应急预案的演练,并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备有效。严格执行领导带头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凡发生死亡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事件,凡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被盗、丢失事故(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科学、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避免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必须按“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要求将有关情况迅速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处理完毕。
  各区县、各系统要及时总结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及监督检查的工作情况,并于9月底前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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