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财库[2008]41号
有关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确认你公司等5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请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确认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名单
序号 |
公司名称 |
授予的资格 |
1 |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
国际招标乙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
2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 |
3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 |
4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 |
5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