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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在琼学习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9 生效日期: 2008-05-19
发布部门: 海南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琼教高[2008]50号

各高等学校:
  2008年5月12日发生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的8.0级特大地震,给四川陕西甘肃重庆云南等地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地的大力支持下,抗震救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高效有力地进行。国际社会和全球华人高度关注汶川大地震,纷纷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给予灾区人民和抗震救灾工作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在琼学习学生,身在校园,心系家乡,他们对家乡的受灾情况表示极大的关切,对家人的安全感到深深的忧虑。为做好受灾地区在琼学习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客观、真实地介绍汶川特大地震的灾害和抗震救灾工作的情况。各高校要注意收集、整理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工作的各类信息,通过校园网、校内广播、专栏等渠道予以发布,有条件的学校,也可组织学生集体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让学生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地震灾害情况和抗震救灾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使学生看实况,知实情,明事理。
  二、准确掌握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及时开展安抚救济工作。各高校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帮助受灾地区在琼学习学生了解家庭情况,稳定学生情绪;对家庭受灾的学生要视情况及时予以适当的安抚救济,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对家庭受灾特别严重或因亲人遇难失去经济来源的学生,要重点帮扶救济。
  三、适时对家庭受灾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和教育。各高校要加强对家庭受灾学生的思想教育,针对不同情况,组织教师和专业人员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组织他们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并在校园开展爱心帮扶活动,使家庭受灾学生受到关爱和教育。
  四、密切关注网上信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防止谣传误传引发学生恐慌情绪,积极维护校园正常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同时,要加强校园保卫管理,防止社会不良人员进入校内滋事、散布谣言和煽动闹事。
  五、大力宣传广大军民在抗震救灾中表现出来的可歌可泣的精神,宣传党和政府对灾区人民的关怀和支持,宣传全国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深入的爱国主义教育。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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