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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5月12日汶川发生地震已四天,疾病防控工作已成为抗震救灾的关键环节,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灾后防病的重要指示,切实加强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灾后疾病防控工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灾后防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当前抗震救灾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要切实加强领导,灾区各级政府要立即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灾后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启动灾后疾病防控预案,紧急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灾后防病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到位,确保实现灾后无大疫的目标。对处置不力,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是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基础。各级政府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彻底清理污染的生产、生活环境,灾民安置点要对生活垃圾与人、畜粪便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清除蚊蝇孳生地,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编写通俗易懂的健康教育资料,宣传灾后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知识,提高受灾群众对灾后常见病的自我防护能力,把救灾防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群众自觉的行动中去。
三、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环境清理和消毒工作
环境消毒是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关键。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深入一线,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环境清理和消毒。对倒塌的各类建筑物、学校、公共场所、灾民临时安置点等全面实施药物消毒和其他卫生处理,做到清理污染不留死角,环境消杀不留空白。对人、畜尸体等要及时实施火化或消毒深埋等处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食品、饮用水安全
做好食品、饮用水安全是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保障。各级政府要组织质监、工商、卫生部门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灾区灾后恢复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馆(含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流向灾区,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环保、建设、卫生部门要做好饮用水的检查监测,保障集中式供水、灾区临时供水符合标准和要求,同时加强对自备水、井水、分散式供水消毒及指导,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加强疫情监测,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
疫情监测是指导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有效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卫生部门加强疫情的监测,掌握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动态,及时报告疫情,做好疫情的预测预警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进一步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尽快予以扑灭。要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专人值守,从5月15日起实行灾区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和零报制度,各地应于5月15日上午12时前将值班电话报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医疗保障组。
六、加强信息收集,保障信息畅通
受灾地区政府要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专人收集灾后防病信息,于每日下午5时前向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医疗保障组报告当日工作进展情况。发生重大疫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防止暴发流行。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