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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市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5 生效日期: 2008-05-15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甬卫发[2008]87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北京奥运会即将举行,卫生部已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落实赛事地区和全国卫生系统奥运会期间(指即日起至奥运会、残奥会结束,下同)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卫生厅的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奥运会期间我市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保障工作,现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奥运会期间我市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卫生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把奥运会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作为今年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以落实。奥运火炬接力活动在我市进行时,要按照宁波市火炬接力组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战性。同时,加强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防控演练,做好应急器械、药品和血液等的储备,切实提高应急医疗救护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开设发热、肠道等传染病门诊,认真执行疫情网络直报制度,及时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治疗或转诊工作,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的疫情检测和预测预警,做好各项防控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各地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并加以控制。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饮用水与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各地要组织开展针对性的食品、饮用水与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检查频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人群的食品、饮用水与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奥运火炬接力活动在市内进行期间,相关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食品、饮用水与公共场所的专项监督检查。奥运会期间各地要根据旅游高峰的卫生监督检查要求,加强各项监督检查,确保奥运会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快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组织实施好实验室从业人员的生物安全岗位培训工作。确保不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六、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病原体的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医疗机构传染病病原体的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落实责任人,强化病原体保管措施,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书面报告主管卫生行政部门。
  七、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市急救中心及各县(市)、区院前急救机构应加强管理,强化值班制度,做好救护车辆维护检修,核查药品、器械配置,接到指令,能及时到达现场。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急诊人员和技术力量,具备综合救治能力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应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药品和器械配备,组建医疗救护小分队,组织开展医疗救护培训和应急演练。院前急救体系与院内急诊科应加强联系,确保快速、有效开展医疗救治,提高医疗救治效率。市第一医院要做好核事故及中毒应急救治准备工作。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宁波市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要求,提高全市卫生系统的奥运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确保我市奥运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
  市卫生局成立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的协调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为临时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奥运会和残奥会结束后,领导小组工作自动终止,我市的卫生保障工作转入常态管理。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何一天
  副组长:张乐鸣、王仁元、干爱玲、邹鸣飞、胡建华。
  成员:许伯强、高巍、周学群、胡农、章国平、李冠伟、蒋建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卫生局应急办牵头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卫生监督组、传染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应急协调组、物质保障组和监察组。卫生监督组由卫生监督处牵头,传染病防控组由疾控处和妇社处牵头,医疗救治组由医政与中医处牵头,应急协调组由应急办牵头、物资保障组由规财处牵头,监察组由监察室牵头。
  (二)各工作小组职责
  1、办公室职责:负责奥运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预案制定工作。
  2、卫生监督组职责:负责全市奥运相关的卫生监督工作。
  3、医疗救治组职责:负责全市奥运相关的医疗救治工作。
  4、传染病防控组职责:负责全市奥运相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5、应急协调组职责:负责全市奥运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反恐和预案起草工作。
  6、物资保障组职责:负责协调奥运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物资和经费的保障。
  7、监察组职责:负责监察奥运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相关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
  (一)市卫生监督所
  负责奥运相关的食品、饮用水、餐饮卫生的监督和管理,指导、督查奥运火炬传递经过的5 个区(市)的食品、饮用水、餐饮卫生监督工作。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奥运相关的传染病防控和实验室检测工作,指导、督查奥运火炬传递经过的 5 个区(市)的传染病防控和实验室检测工作。
  (三)市急救中心
  负责与奥运相关的各类医疗急救工作。
  (四)解放军第一一三医院
  负责与奥运相关的核应急医学救援。
  (五)市第一医院
  负责与奥运相关的化学中毒医学救援工作和外籍(地区)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六)李惠利医院
  负责与奥运相关的群体性伤亡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七)市中心血站
  负责与奥运相关医疗救援的血液保障工作。
  (八)市级应急后备医院
  市第二医院、宁大附属医院、市妇儿医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康宁医院。
  四、市级卫生应急机动队和物资储备
  (一)市级卫生应急机动队
  1、市级 2 支公共卫生应急机动队和 5 支医疗救援机动队在实施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期间处于待命状态。
  2、市级医疗救援机动队救护车必须携带外伤(包括枪伤和爆炸)、烧伤和中毒救治的常用器械和药品。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的现场检测车必须配好设备和试剂待命。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机动队做好生物恐怖的应对准备。   (二)应急物资储备
  各地各单位做好相关的抢救、解毒、消杀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的储备。
  五、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相关信息、传染病疫情依据现有有关规定执行,与奥运有关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一)事件报告单位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等为责任报告单位。
  (二)报告事件的界定
  1、我市参加奥运火炬传递人员或所居住、活动场所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各类中毒事故和人员伤病事件。
  2、我市发生的与奥运会外籍(地区)运动员、游客有关的传染病疫情、各类中毒事故和人员伤病事件。
  (三)报告方式、时限与程序
  1、责任报告单位在获得相关信息经初步核实后,应当在1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信息;
  2、对重大、敏感的事件信息责任报告单位必须在常规报告的同时1小时内直接报告市卫生局应急办;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相关信息的报告并经核实后应立即书面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六、事件处置
  (一)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现场处置
  1、责任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急救中心;
  2、定点医院:市传染病医院;
  3、现场处置程序:
  (1)积极组织救治病人,隔离传染源;
  (2)追踪密切接触者,根据需要分别进行隔离、留验、医学观察和健康随访;
  (3)根据疫情规模和危害程度,确定疫点、划分疫区;
  (4)采取消杀灭等卫生处理方法,切断传播途径;
  (5)根据疾病的特点,采取预防接种或预防服药,宣传教育等方法保护易感人群。
  (二)中毒事故的现场处置
  1、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急救中心;
  2、定点医院:市第一医院;
  3、现场处置程序:
  (1)紧急救治病人;
  (2)调查可能暴露者,进行医学观察;
  (3)进行现场卫生学处理;
  (4)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中毒事故的食品、饮用水应依法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5)调查被污染食物、饮用水的流向,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三)群体伤亡事件的现场处置
  1、责任单位:市急救中心;
  2、定点医院:李惠利医院;
  3、现场处置程序:
  (1)组织人员检伤分类;
  (2)开展现场患者急救和医学观察;
  (3)伤员的转运;
  (4)危重患者的会诊救治。
  (四)核和辐射事件的现场医学救援
  1、责任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急救中心;
  2、定点医院:解放军第一一三医院;
  3、现场处置程序:
  (1)判定和救治伤员;
  (2)初步估计人员受照剂量,对伤员进行分类处理;
  (3)指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必要时在专家指导下发放和服用稳定性碘;
  (4)协助解决核和辐射事件造成的社会心理学问题;
  (5)协助做好可能污染的食品、饮用水等的放射性监测和控制。
  七、各级卫生部门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增强安全意识和反恐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管理制,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防止重大事件发生。要重点对防火安全、水电气热设备等开展安全检查。承担菌毒种保藏任务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好菌毒种保藏管理、放射源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查堵漏洞、排除隐患。
  (一)奥运会火炬传递区(市)
  1、各区(市)卫生局必须制定奥运会火炬传递卫生保障应急预案。
  2、建立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
  3、火炬传递中全程参与的救护车必须建立GPS卫星定位系统和应急报警系统。
  (二)其他县(市)、区
  制定相应的预案或工作方案,确定一名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八、经费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确保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各项工作经费。
  九、其他
  (一)善后评估
  奥运会和残奥会结束后,各地要组织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总结评估,全面提高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奖惩
  奥运会和残奥会结束后,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奖励表彰;对工作不力,有失职、读职行为者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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