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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5 生效日期: 2008-05-15
发布部门: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岳政办函[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步伐,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和《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包括县、市、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管理,由市城管局依法授予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供应特许经营权。
  二、环保部门应督促无煤区内业主实施煤改气、油改气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区的空气质量,扩大天然气利用普及率。
  三、鼓励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推广使用天然气、汽油双燃料车,条件具备的地方新增城市公共客运车辆应全部使用双燃料车。
  四、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环境污染大的工业企业应尽快实施煤改气。
  五、新建居民住宅区、商住楼、写字楼及其它公共建筑,要配套建设天然气设施,其费用纳入主体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市城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城市天然气行业监督、管理,维护天然气市场正常秩序。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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