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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道路客运市场整顿通告(8号)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19 生效日期: 2001-06-19
发布部门: 海南省
发布文号:
  加大对报废车、套牌车、行政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整顿领导小组决定举行有奖举报活动,欢迎人民群众举报上述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 
  一、举报办法:请举报人说明非法营运车辆的车牌号、车型、非法营运的形式(如出租客运、定线客运、旅游客运等)、车属单位、车辆经常停靠的地点和时间,或运行的线路、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联系电话:66221321,地址:海口市滨海路17号(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科),举报人可以书面、电话或上门等形式举报。 
  二、奖励办法:所举报的车辆,经查扣证实为报废车、套牌车、行政车非法营运后,由整治办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整治办办理领取奖励款手续。奖励标准:4座以上非法营运客车400元/辆。 
  特此通告 
 
 
海口市道路客运市场整顿协调领导小组 
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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