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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报送2008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总结和2009年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15 生效日期: 2008-12-15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发布文号: 司函人事[2008]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人事教育部门:
  根据《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有关要求,为做好2008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总结和2009年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总结
  (一)2008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培训次数、规模、内容等。
  (二)2008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落实情况,鉴定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主要包括汇总鉴定有关信息,组织管理和试卷运行中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加强质量督导等方面的情况。
  (三)本地区、本单位在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果中的经验。
  (四)本地区、本单位探索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鉴定质量的做法。
  (五)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六)对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建议。
  请各单位按要求形成书面报告,于2008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二、2009年鉴定工作计划
  现将《2009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表》(一式两份)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写,于2009年1月15日前报送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计划编制中应充分考虑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将于2009年4月和9月各安排两次集中鉴定,各地区、各单位也可根据人才需求状况和鉴定站工作能力,按有关要求组织单独鉴定。
  (二)部分因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即将到期,申请延续代储资格的企业中职工的鉴定需求。
  (三)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教材和题库编写工作已经完成,2009年启动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需要。
  (四)推进加工类职业的技能鉴定工作,促进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发展。
  联系 人:匡广忠 曲贵强
  联系电话:010-63906066
  传  真:010-63906096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
  邮政编码:100038
  E-mail:jdzx1101@yahoo.com.cn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2009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表
序号
鉴定职业
(工种)
鉴 定 人 数
鉴定时间
鉴定地点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理论
知识
技能操作
理论知识
技能操作
 
 
 
 
 
 
 
 
 
 
 
 
 
 
 
 
 
 
 
 
 
 
 
 
 
 
 
 
 
 
 
 
 
 
 
 
 
 
 
 
 
 
 
 
 
 
 
 
 
 
 
 
 
 
 
合 计
 
 
 
 
 
 
 
 
 
省(区、市)粮食局、粮食口中央企业劳动人事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国家粮食局职业
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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