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发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金银纪念币一套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01 生效日期: 2008-12-01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21号
中国人民银行原定于2008年11月12日发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金银纪念币一套。因纪念币背面壮文有误,该套纪念币推迟发行。现纪念币图案已修改,定于2008年12月6日发行。该套纪念币共2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广西铜鼓鼓面图案,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4盎司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广西壮族绣球与壮绵纹样装饰设计,并刊“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壮文、汉文及面额。
  1盎司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东盟永久会址建筑配以装饰线面及和平鸽组合设计,并刊“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壮文、汉文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4盎司,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盎司,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