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劳社厅函[2001]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快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网络建设,根据各地申请开发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以下简称国家题库)第二批地方分库职业(工种)题库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2个单位为第二批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开发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开发单位要按照题库开发有关要求,成立题库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开发方案,确定专人负责,为开发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开发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国家题库的统一组织管理与开发技术的各项要求,确保开发质量。
三、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开发工作应于2002年5月底完成并完成初步验收,2002年5月至9月份试运行,2002年10月完成正式验收,并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运行使用。
附件:第二批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开发单位及其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二批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开发单位及其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序号 1
地方分库开发单位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音响调音员、调酒师
序号 2
地方分库开发单位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眼镜定配工,组合机库操作工
序号 3
地方分库开发单位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养老护理员
序号 4
地方分库开发单位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眼镜验光员
序号 5
地方分库开发单位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电气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
序号 6
地方分库开发单位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序号 7
地方分库开发单位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摄影师
序号 8
地方分库开发单位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制图员
序号 9
地方分库开发单位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装饰装修工
序号 10
地方分库开发单位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加工中心操作工
序号 11
地方分库开发单位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前厅服务员
序号 12
地方分库开发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担开发的题库职业(工种) 锅炉操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