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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投标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31 生效日期: 2008-10-31
发布部门: 商务部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商务部将继续对蔺草及其制品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管理(具体商品税号目录见附件一)。现将有关投标资格审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初审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投标资格进行初审。中央管理企业投标资格的初审由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负责。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须将通过资格初审的企业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招标办公室(以书面方式),同时留存一份备案。
  (二)凡2006年1月-2008年9月具有蔺草及其制品出口实绩或供货实绩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出口配额投标资格初审。
  (三)参加资格初审的企业应按本通知附件二所列表格填写《申请投标企业资格申报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送蔺草及其制品招标办公室复审。
  企业上报经营数据须提供2007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附上合法会计师事务所认证证明,否则无效。
  (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按本通知附件三、附件四填写本地区《投标企业资格情况统计表》。
  (五)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于2008年11月15日前将初审结果报蔺草及其制品招标办公室复审。
  二、资格复审
  (一)蔺草及其制品招标办公室负责对企业投标资格进行复审。
  (二)蔺草及其制品招标办公室应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复审结果报招标委员会。 特此通知
商务部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2008年10月31日
附件一:2008年农产品出口配额招标商品税号目录(略)
附件二:申请投标企业资格申报表(略)
附件三:投标企业资格情况统计表(一)(略)
附件四:投标企业资格情况统计表(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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