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圣彼得堡奥斯特沃克少年舞蹈团和德国托彼亚斯爵士乐队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0 生效日期: 2008-10-20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化部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8]34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宁波市演出公司邀请俄罗斯圣彼得堡奥斯特沃克少年舞蹈团一行18人、德国托彼亚斯爵士乐队一行10人,分别于2008年10月22日至23日和11月4日到浙江宁波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