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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邯济铁路运输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16 生效日期: 2001-04-16
发布部门: 山东省
发布文号: 鲁价格发[2001]98号
   
    
 
 
 
鲁价格发[2001]98号 
 
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邯济铁路运输价格的请示》(邯济铁营字[2000]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山东河北两省物价局1999年7月1日批复邯济铁路运输试行价格以来,邯济铁路直通货物运输已开始运营,管内客货运输业务尚未开始运营。因此,经协商研究,允许你公司继续按山东河北两省物价局《关于邯济铁路运输价格的批复》(鲁价工发[1999]251号)、(冀价经费字[1999]第38号)试行至2002年5月1日。届时,你公司应提前一个半月提供有关价格资料,两省物价局将视营运状况及国家的运价政策,确定正式运价。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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