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增补河南省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27 生效日期: 2008-11-27
发布部门: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豫劳社工伤[2008]9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各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增补三门峡市中医院、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为河南省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增补河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德林义肢矫形康复器材(武汉)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南京舒乐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平顶山市仁爱残疾人用品用具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请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从中选择一家或者多家签订服务协议。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