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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信息管理系统青岛市市县(市、区)级项目建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27 生效日期: 2008-11-27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要于2009年1月正式开通,青岛节点应在12月下旬全部完成。目前青岛市级设备调试安装已经基本完成,区(市)级的安装调试工作马上展开。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特作以下通知。
  一、我市已下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青发改投资〔2008〕454号),近期将项目资金拨付十二区市发改局。请各区(市)发改局根据市发改委要求安排办理相关手续,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市)发改局要严格按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青岛市市级技术方案实施及建设以市信息中心为主,各区(市)发改局要积极予以配合,明确项目负责人,与市信息中心做好设备交接及资产登记工作,市信息中心负责将设备交接及资产登记手续汇总送市发改委存档。
  三、青岛市节点通过金宏网线路与山东省政府电子政务专网互联互通,各区(市)发改局尽快做好与当地金宏网管理部门的衔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信息管理系统是基于山东省政府电子政务专网的VPN专用网络,各区(市)发改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五、系统建成后,各区(市)发改局要积极完善与内部办公网的接口的相关业务系统,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调度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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