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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审计回访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26 生效日期: 2008-11-26
发布部门: 福建省龙岩市审计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和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促进审计机关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决定从12月2日至12日对2007年“同级审”项目单位和2008年度部分年度审计项目单位进行审计回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访组组成人员及回访对象
  (一)第一组:
  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曾繁光
  成员:办公室1人、特约审计员1人
  回访对象:市财政局、市安居住宅公司及其投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投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二)第二组:
  组长:局副调研员张彩?d
  成员:举报中心1人、特约审计员1人,
  回访对象: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
  二、回访内容
  (一)审计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二)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
  (三)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情况。
  三、回访形式
  在被审计单位召开有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办公室及财会、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发放《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及行风政风情况评议表》。《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未收回的在回访时请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补填。
  四、具体要求
  (一)12月1日之前,请回访对象所列各审计项目实施科室将《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自报表》报局举报中心。
  (二)12月2日至12月12日,回访组按分工逐个走访列入回访对象的被审计单位,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的评价和对审计机关行风政风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12月19日前,各回访组将回访工作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收集的意见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向局党组会议汇报。
  五、回访结果运用:
  回访情况将在局机关内部书面通报,并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及行风政风情况评议表(请在相应栏内打“√”)
序号
内         容


1
有无在你单位张贴审计公示
 
 
2
审计人员有无做到依法审计
 
 
3
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有无接受你单位安排的宴请
 
 
4
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有无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
 
 
5
审计人员有无接受你单位的礼品、礼金及补贴、福利品等
 
 
6
审计人员有无借用你单位的资金或在你单位报销费用
 
 
7
审计人员有无向你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8
审计人员有无泄露你单位的商业秘密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9
你认为审计组的工作效率如何
 
 
 
10
你认为审计组成员的工作态度如何
 
 
 
11
你认为审计组成员的工作水平如何
 
 
 
对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的行风政风建设等方面意见建议(可另附纸):
    龙岩市审计局行风政风监督电话:2217090
  龙岩市审计局网址:Ly.fjaud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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