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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特种设备相关资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9 生效日期: 2008-11-19
发布部门: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赣质监特发[2008]65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规范标准,经省锅检院和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评审,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符合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气瓶充装相关资格条件,现批准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气瓶充装资格,相关业务范围和许可证编号见附件,许可证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制发。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获得特种设备相关资格单位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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