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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批准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8 生效日期: 2008-11-18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浙交函[2008]289号
省交通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土建部分施工图设计的函》(浙交投〔2008〕185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工程技术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8〕80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方案和批复修正概算,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2008年8月12日,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意见。之后,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工程起于云和县东山头附近,接丽龙高速公路云景枢纽互通 ,经云和安溪、西周岭、景宁溪口,终于景宁县城鹤溪镇西北,之后设临时连接线与现52省道相接,全长11.524km,其中西周岭隧道左线长6750m,右线长6765m;溪口隧道左线长1205m,右线长1228m。临时连接线长度为0.933 km。
  二、同意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临时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0.0m。
  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三、本次施工图批复范围为路线、路基、交叉、桥涵及隧道等土建工程。
  四、同意全线路基横断面、路基防护及排水设计。请项目公司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配合工作。包括:
  (一)应根据实际地形通过动态设计对排水系统进行细化。
  (二)应加强对高度超过20m的高边坡的设计,做到一坡一图,实施期间做好动态跟踪设计调整。
  五、鉴于本项目大部分为长大纵坡路段,为保证路面结构的耐久性,应根据重型车辆的交通组成及行驶特性,对路面进行特殊设计。
  六、全线桥梁孔跨布设和基础设计,应满足沿线的行洪要求。
  七、应进一步完善临时连接线与现52省道平交口的渠化设计。
  八、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其 做好施工期间的以下工作:
  (一)临时便道、便桥的设计。
  (二)尽量减少对地方道路的干扰破坏。
  (三)与民房距离较近的桥梁基桩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引起危及房屋安全的开裂、下沉等。
  (四)对已开挖的边坡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五)加强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工作。
  九、工程造价应控制在技术设计批复概算之内,涉及建设规模调整、影响计费价格政策性调整等情况一并上报我厅。
  十、同意该施工图交付使用。请各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
  十一、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公路水运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电子版的通知》(浙交办〔2005〕122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向我厅提供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电子版文件(光盘)2套,用于归档
  十二、请尽快编制完成路面、隧道机电、隧道防灾救援方案、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时报厅审批。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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