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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公布淄博市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18 生效日期: 2008-12-18
发布部门: 淄博市人事局
发布文号: 淄人发[2008]211号
各区县人事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各高等院校,各有关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淄博生源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实施意见》(淄人发【2008】87号)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生源毕业生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确定淄博新宇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淄博市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各见习基地和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要严格按照《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和具体见习计划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完成好就业见习任务。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个月,见习期间的生活补助先由见习基地单位垫付,财政承担费用待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填写《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财政补贴申请表》,报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拨付。
  各区县、高新区要根据(淄人发【2008】87号)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针对当地生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切实落实相关政策,做好就业见习各项服务工作。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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