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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3 生效日期: 2008-10-23
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中共合肥市委
发布文号: 合发[2008]25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打造法制、高效、廉洁、责任的服务型政府,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重点、注重实际、稳步实施的原则,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权力运行方式,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手段,以行政服务中心和市统一政务平台为载体,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工作的具体目标是:
  (一)进一步清理行政权力,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权力底数清、来源明,流程合法规范;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系统,使权力运行通过信息技术得到固化和整合;
  (三)建立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对所有网上运行的行政权力进行实时监察,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四)建立和完善行政办理事项“窗口或外网受理、内网办理、窗口和外网反馈”的无缝服务,逐步满足不同层次行政相对人的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依法清理规范现有行政权力
  1、进一步清理现有行政权力。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的有关要求,在2006年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于2008年12月底前完成。
  2、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应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项目进行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程序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流程图。内容发生变更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调整修订流程图。对涉及自由裁量的行政权,要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8〕3号)的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编入流程图。
  3、对行政权力统一编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经过清理核定的行政权力,须进行统一编码管理。编码应按照行政权力的类别、主管部门等项目进行编制,确保每项行政权力有其唯一的“身份证”。
  4、申报核定备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清理的结果,包括行政权力编码及其运行流程图,充实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公开”栏内相应的行政权力项目中,向社会公布,并于公布后的5日内将正式文本报市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核备案工作于2008年12月底完成。未经核定备案的行政权力均不得行使。如行政职能发生调整和改变,应及时提出调整说明,按照规定报送和核定备案。
  (二)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
  1、加强内网并联审批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内网并联审批系统,做到所有审批事项能并联办理的一律实行网上并联办理,实现并联审批一网式服务。全面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联审批机制。对其他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和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需实行并联审批的,逐步实现并联审批机制。
  2、完善市统一政务平台功能。要进一步完善市统一政务平台(即市政务内网)功能,结合各部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实际需要,分类建立和完善并联审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环保、交通、城管等各个专门管理平台,推进行政权力内网运行。2009年底前,基本实现市级所有行政权力网上办理。
  3、推进机关网上办公系统建设。各部门在依法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对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的规范和优化,形成标准化的业务流程,结合办公自动化建设,把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实行行政权力内网(局域网)运行。机关办公系统建设要立足高效、节约,已建立局域网的单位要继续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功能,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水平;未建立局域网的单位(除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外),可以直接进入市统一政务平台办公,实现资源共享。
  4、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以中国合肥门户网站群改版为契机,整合政府网站资源,建立中国?合肥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平台,逐步将那些办理程序简单、网上受理条件已成熟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外网(即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受理和反馈。2008年底,要实现所有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对已实现在内网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国?合肥门户网站要提供办理状态查询。
  (三)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监察系统
  开发建设电子政务监察系统,所有部门局域网(除法定保密外)和市统一政务平台要向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开放数据库接口,以对所有内网运行的行政权力全过程实行实时监控和效能监察。
  (四)构建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机制
  在依法规范行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电子监察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通过资源整合,构建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机制。一方面,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用,建立和完善“窗口受理、内网办理、窗口和外网反馈”的窗口办事服务模式;另一方面,着眼未来,建设中国?合肥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和窗口反馈”的网上办事服务模式,形成行政办理事项“窗口或外网受理、内网办理、窗口和外网反馈”的无缝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先行试点的部门,必须积极主动地、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为全市构建工作积累经验,确实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分工责任体系,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责任到人,工作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于工作不力的,要提出批评;对于为了部门利益不顾大局的,责令整改。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纪律或者执行纪律不严格的,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有条件的县区可参照此意见执行。
  (二)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0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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