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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市区两级领导大接访活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1 生效日期: 2008-10-21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文号: 青环发[2008]173号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联席会议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青岛市环保局开展市区两级领导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青岛市环保局开展市区两级领导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近中央和省、市委领导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区(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市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开展全国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同志关于深入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信访问题入手,按照“天天得到领导接待、事事得到妥善处理”的要求,加大接访力度,搞好宣传引导,促使大接访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青岛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坚持坐班接访。环保系统市、区两级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公开接访,每个工作日都要有领导干部坐班接访,确保“天天得到领导接待、事事得到妥善处理”,领导班子成员接访率占总上访量的90%以上,占钉子案(骨头案)的100%。
  (二)坚持包案处理。对上级交办的案件特别是重信重访案件,每案都要安排市局或分局领导包案接待处理,力争按期办结率达100%,结服率达90%以上,努力减少环境信访积案。
  (三)坚持接防、约访、下访、回访制度。深入排查化解矛盾隐患,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早发现早解决环境信访问题。
  (四)坚持宣传引导。通过市各新闻媒体开辟的区、市委书记大接访专栏报道环保系统在大接访活动的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
  三、工作安排
  领导大接访活动第二阶段共50多天时间,分四个阶段深入推进,做到各有侧重、有机衔接,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深入推进接访阶段(10月6日-19日)
  (一)工作重点
  1.市局和各分局要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细化深入推进大接访活动的具体安排。
  2.市局领导大接访时间表,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市局领导除在市局进行大接访外还要参加所分管分局的大接访活动,各分局要明确大接访的时间、地点,制作悬挂“天天得到领导接待、事事得到妥善处理”等标语口号,并在接访期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参与接访。
  3.市局和各分局每个工作日都要安排领导坐班接访(市局领导的接访时间安排以在碧海蓝天网政务公开公布的《2008年度青岛市环保局领导接访排班表》的为准,实行ABC角(A角为当日接访领导,B角为当日接方领导的B角,C角为分管信访的领导)的接访工作方式),做到来访必接、随来随接。
  4.市局和各分局要实行“接访日报”制,将领导接访情况形成日报表,由信访处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工作措施
  1.市局领导和信访处人员深入各分局,现场查看各分局是否制定具体工作意见及接访安排表,是否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发布、是否落实接访日报制度等,并形成专报在环保系统网络会议上通报。
  2.市局对各分局是否每日准时上报领导接访情况日报表进行检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三)宣传引导
  1.市局在OA网或碧海蓝天开辟大接访专栏,宣传市局和各分局开展大接访的情况,并实时进行报道。
  2.宣传中心对我局开展的大接访情况进行报道,充分反映环保系统真心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问题的决心和做法。
  第二阶段:强化接访效果阶段(10月20日至11月2日)
  (一)工作重点
  1.市局和分局领导干部要认真研究处理接访的案件,能够当场解决的,要现场解决,使问题迅速得到化解,充分体现领导干部接访的效果。
  2.对接访中问题较复杂、需要进一步研究落实的案件,要逐案签订《信访公开承诺协议书》,并做好上访人的稳定工作,防止出现接访后越级上访情况。
  3.对市局和分局领导干部接访的案件,要逐案明确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由信访处加强督查,跟踪抓好落实。
  4.已发生的越级上访,由分局逐案安排领导接谈,不得发生重复越级上访。
  5.对接访中的特殊信访群体、问题解决有困难的信访人等,领导干部要带案下访,做好妥善处理和沟通工作。
  6.市、区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对接访案件进行调度,直至问题解决为止。对需要集体研究或由主要领导出面研究处理的重点案件,由监察支队(信访)汇总报主要领导每半个月研究处理一次。
  (二)工作措施
  1.对该接待而未接待或接访后又发生越级上访造成影响的案件,由信访处逐案查明原因,进行通报。
  2.对上级交办和越级上访案件未安排领导接访的、应签订《信访承诺协议书》而未签订的,由市局监察室查实一起、通报一起、一督到底。
  3.由监察支队(信访)在环保系统每月的行政例会上,通报各分局开展大接访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宣传引导
  1.通过OA网或碧海蓝天网及时报道各分局在领导大接访过程中推进“事要解决”的做法、事例、经验。
  2.对这期间到市以上上访案件,由监察支队(信访)列出名单在系统视频会议上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集中攻坚克难阶段(11月3日至11月23日)
  (一)工作重点
  1.对市以上交办的重信重访案件和越级上访案件,全部实行市局和分局领导包案处理,力争结案率达100%,结服率达90%以上。
  2.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要集中时间、强化处理,力争彻底息诉罢访。
  3.对需由党组(支部)会议研究处理或由主要领导出面解决的突出问题,由监察支队(信访)列出名单,抓紧安排集中研究处理。
  4.对各类信访突出问题,要坚持多措并举,通过信访救助、社会救困等办法,灵活变通处理。
  5.对既无政策可落实、又无实际问题可解决的,包案领导要面对面做过细的思想疏导工作;对坚持过高要求的缠访人员,要研究具体的稳控措施,坚决稳控在当地;对信访中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
  (二)工作措施
  1.为确保活动取得扎实的效果,市局领导将深入到各分局进行检查。市局分管领导将深入分管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2.监察支队(信访)将组织有关处、室,深入各分局,参与一些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研究处理和答复工作。
  3.监察支队(信访)对市交办的重信重访案件和越级上访案件,深入分局,现场督办领导包案情况,问题处理情况及有效稳控情况等,并报市局领导。
  4.在大接访活动中对信访缠访滋事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除按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向市信访局、市联席办报告。
  (三)宣传引导
  1.通过OA网或碧海蓝天网报道各分局在推进“事要解决”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攻坚克难的做法、事例、经验。
  2.本阶段末,由监察支队(信访)在系统视频会议上通报情况。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
  (一)工作重点
  1.各分局开展领导大接访情况、重信重访等重点案件集中整治情况、成功的经验和启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形成书面报告,报监察支队(信访)。
  2.各分局按照大接访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认真整理领导大接访活动档案,做到一事一结、一案一卷、要件齐全,以备考核检查。
  3.按照中央领导关于领导大接访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指示精神,由各分局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建立大接访活动的长效机制,报监察支队(信访)。
  (二)工作措施
  1.按照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区(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考核办法》,由监察支队(信访)对各分局进行检查考核。
  2.监察支队(信访)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形成我局大接访活动总结报告,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对在大接访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分局和个人予以表扬。
  (三)宣传引导
  1.通过OA网或碧海蓝天网对环保系统开展的大接访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2.对在这次大接访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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