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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有关医疗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10 生效日期: 2008-10-10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有关医疗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发生刺五加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的请立即填表,通过邮件上报我局(邮箱:yzc101@gmail.com)。 深圳市卫生局
二○○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有关医疗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厅直、省部属驻穗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有关医疗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明电[2008]1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认真检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立即暂停使用该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请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填写《医疗机构关于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药物不良反应报告情况汇总表》,于10月13日12点前连同电子版报我厅医政处。
  联系人:陈晓明,联系电话:020-83805506。
  电子邮箱:cxm8418@163.com
广东省卫生厅
二○○八年十月十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有关医疗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做好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有关医疗工作,及时掌握医疗机构上报的不良反应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的紧急通知》(国食药监电[2008]37号)要求,立即暂停使用并封存所有问题批次药品,做好相关记录。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妥善保存已使用问题批次药品的记录,保证问题药品信息可追溯,一经发现不良反应患者,要全力作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不出现新的死亡病例。
  三、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汇总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生该药物不良反应的相关情况,填写《医疗机构关于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药物不良反应报告情况汇总表》,于10月13日17时前报我部医政司。
  10月13日以后发现的新发不良反应病例,要立即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王钢陈虎
  联系电话:010-68792289、010-68792731
  传真:010-66792513
  电子邮箱:
附件:医疗机构关于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药物不良反应报告情况汇总表(略)
卫生部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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