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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民生八大工程2009年建设项目建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8 生效日期: 2008-09-28
发布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陕发改社会[2008]1409号
各有关部门:
  为科学、有序推进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实施,确保建设目标实现,根据省政府关于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民生八大工程建设项目建议计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政府关于民生八大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规定,各部门负责提出本行业民生项目建设建议方案,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年度建设项目计划。
  二、2009年民生项目建议方案要以省政府民生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依据,综合考虑2008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国家2009年相关项目安排计划、全省民生重点工作要求、项目单位建设条件准备情况等因素,统筹安排建设任务。
  三、2009年民生项目建议计划的项目种类、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参照《陕西省民生八大工程2008年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具体建设项目待建议计划报经省政府审定后,安排各地市按程序申报。
  四、请各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安排,按《陕西省2009年民生八大工程建设项目建议计划编制表》要求认真填报,并务必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陕西省2009年民生八大工程建设项目建议计划编制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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